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进一步强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据权威人士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央已对六类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一,超编制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其二,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其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其四,摊派款项购车,或擅自接受赠送车辆;其五,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其六,公车私用。
与此同时,对于多方关注的一些新老问题,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也有明确要求。例如,对于违规车辆的处理,将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对属于一般的超标车,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又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一般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再如,越野车的管理。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必须严格审批程序,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从记者了解的信息看,此次专项治理的时间表从4月下旬一直安排到今年年底,分阶段持续推进。
在动员部署阶段后,进入清理纠正阶段,各地区各部门登记自查并纠正处理。在重点检查阶段,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求检查面不少于30%;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部分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重点抽查。
最后是建章立制阶段。专家指出,这是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衔接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为下一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瞭望》2011年第18期 陈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