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万众瞩目。围绕着工资薪金起征点调至3000元还是5000元,社会各界展开广泛讨论。
反对调至5000元的一些官员、专家们,主要是两大理由:一是“预留空间”,二是“不利于培养公民纳税意识”。其实,纳税意识与纳税人意识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仅是公民的纳税意识需要培养,公民的纳税人意识尤其需要大力培养。让每一个公民意识到自己从生到死都是纳税人,才能懂得主张纳税人的权利。
这一次全民个税大讨论,可以算是对公民纳税意识的一次普遍培养,同时也是公民的纳税人意识从未有过的一次初级培养。或许这是财政官员、专家始料不及的,他们认为只有多收税才是培养,没有想到合理收税、用税是更重要的培养。
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不是只有增加税收一条道。如果公民看不到公开透明的预、决算,看不到税收的合理使用,别说纳税意识难以培养,恐怕相反的是避税意识、逃税意识很可能大大增加。
(《北京晚报》4.26 苏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