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曲艺志》的研究统计,我国古今曲艺的品种数量,约在1000个左右;至今存活着的,至少也在500个以上。
这些曲艺品种按其审美特点和表现功能,分为“说书”、“唱曲”和“谐谑”三个大类。其中的“说书”又包括了诸如苏州评话、扬州评话、北京评书和四川评书等“大书”,苏州弹词、陕北道情、湖北渔鼓、山东琴书等“小书”,和山东快书、岭仲、维吾尔达斯坦、快板书等“快书”三个小类;“唱曲”包括了诸如京韵大鼓、梅花大鼓等“鼓曲”,单弦牌子曲、大调曲子等“牌子曲”,和二人转、四川清音等“杂曲”三个小类;“谐谑”包括了相声、上海独脚戏和笑嗑亚热等“相声”,四川谐剧、陕西独脚戏等“谐戏”和数来宝、陕西快板等“快板”三个小类。可谓品类繁多,体系庞大。
然而,中国曲艺的这种独特历史价值与重要文化地位,并未在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中,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相应的体现。迄今全部四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及“急需保护的濒危项目”中,中国的曲艺项目连一个也没有被正面申报和进入!从而未能在这一国际文化的观照体系中彰显其所具有的特殊价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光明日报》4.20 吴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