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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26日 星期二

    “像泼妇一样骂街”是不是辱骂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26日   03 版)

        去年7月9日上午,广州赤岗中学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会上,女教师农英对赤岗中学刚刚出炉的《岗位聘用结果公示》表示了异议。校长卫光豪说:“提意见可以,不要像泼妇骂街一样。”农英老师认为,校长在公开场合暗指自己是“泼妇”,让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同时也让一些不明真相的老师误认为自己是蛮不讲理的人,对身心造成了伤害。

        随后,农英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校长赔礼道歉,并支付1元精神损害赔偿。

        今年4月18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骂人”案件。

        这宗看似普通的民事官司,法庭却审理了近3个小时,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言辞激烈。一句“不要像泼妇骂街一样”的怒言是善意劝解还是恶意辱骂?

        卫光豪的代理律师称,在全校的教职工大会开始前,农英老师曾到校长办公室反映情况,两人因此产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争执。而校长卫光豪在大会上那句“提意见可以,但不要像泼妇骂街一样”也不是对农英老师的辱骂,是对农英老师一个善意的建议,同时也是对一个过去式(对办公室发生事件)的一个回应。

        农英老师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汉字的语境里,说某人“不要像狗一样叫嚣”、“不要像××一样”其实就是暗指对方就是“狗”就是“××”。  

        (《羊城晚报》4.19 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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