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辛德勒的名单》、《角斗士》摘获两枚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好莱坞制片人布兰科·勒斯蒂格最近在上海游走,寻找70年前犹太人流亡上海的遗踪,为他的影片《米拉尼的小提琴》作前期准备。
这位79岁的制片人甫到上海,便面临记者的发问。记者问:作为奥斯卡的终身评委和制片人,你怎么看待电影的商业性和艺术性?勒斯蒂格如是答:“我自己是电影学院的教授,我的学生也常常问我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只有一个,没有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只有好电影和坏电影。你不能掩饰自己拍得不好的电影,而把它称作艺术电影。”
这寥寥数语含金量丰富,发人深省。其实,电影的艺术性和商业性是互相缠绕、不可分割的整体,所谓的“商业”和“技术”,最终都是通过“艺术”来体现的;如果彼此割裂,商业就不会成功,技术也不被欣赏。
回顾很多获奥斯卡奖的影片,如《克莱默夫妇》、《金色池塘》、《阿甘正传》、《辛德勒的名单》等,其艺术性一流,而又处处可见“好莱坞元素”——这些元素恰到好处地糅合在情节中,有效地渲染了感染力。难道“好莱坞元素”只属于商业范畴?回答显然是否定的。这里只有一个解释:没有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只有好电影和坏电影。
(《光明日报》4.8 刘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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