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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14日 星期四

    市长任期是否该有下限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14日   01 版)

        3月19日,在河北省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郑雪碧全票当选邯郸市市长。如果从1993年3月10日唐若昕当选邯郸市市长算起,18年来,邯郸已经产生过10位市长,郑雪碧就是第10位。平均每位市长的任期不到两年。

        邯郸地处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地,全市人口963万。据当地人士反映,近七八年来,邯郸的经济发展速度,不说落后于唐山,就是跟沧州比,也有差距。

        邯郸很多市民和官员对此早已形成共识:邯郸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市长换得太勤,规划和正常工作没有长远性和持续性。有市民在网上写道,市长任期平均不到两年,不要说踏遍邯郸山和水,就是把四大班子领导、100多个局委及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大致熟悉一遍,恐怕也难做到。一任接一任,当地不可避免地留下了大量诸如邯郸机场扩建、煤化工项目等“半拉子工程”。

        不独邯郸,河南省汝州市、江苏省连云港市等地,也不乏此类现象。

        “一个地方的行政首长初上任,至少有三步要做:了解当地情况——根据调研确定发展思路——调整干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说。这意味着一个新上任的市长,要想摸清该市的情况制定适时的发展规划,至少需要两年时间。5年任期,是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及连续性,以及领导人做出政绩的最基本的期限。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市长的任期为5年,并没有强调做满任期,即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杨小军表示,对行政首长任命应做一些限制,比如原则上未满一届的不作调整。

        (《法治周末》4.7 孙继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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