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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12日 星期二

    行政败诉激增,温州追责到人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12日   01 版)

        面对行政败诉率的激增,4月底,温州再开全国先河,出台了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规定如发生滥用职权等情况导致行政败诉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最近,首批12名责任人受到了处分。

        宁波等地的“官败诉”现象也有增长趋势。对于这种情况,相关人士表示,有三个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擦屁股”思想作怪。一些干部不愿扛责任,得罪人,因而能拖就拖、能耗就耗。加之许多事情的行政执法牵涉到多个部门,败诉往往涉及几个相关部门。

        二是行政败诉与责任人脱节。有些干部认为,行政官司一旦败诉,只会是国家赔钱,自己不用掏腰包。政府形象受损害,看不见、摸不着。因此无所谓,从而导致一种恶性循环。

        三是“官本位”作祟。一些干部的“父官子民”传统观念严重,耍“大爷做派”,动辄放言:“你去告吧!”这一心态和行为激化了干群矛盾,逼迫群众将行政单位推上被告席并“扳倒”衙门。

        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孙笑侠认为,温州的问责风暴是个有益尝试:“这样可把追责的压力转换为责任,使官员办事更细心;并促进官员积极出庭应诉,而不是强制出庭;还能更有效地促进政府人员依法行政。这对全国各地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4期 裘立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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