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粮油买卖,长期以来,一直给一家公司供货。2010年,该公司共欠我10多万元。2011年初曾给过我4万元,还欠6万多元,我多次催款,他们总是借故推托。
我所持的欠条没该公司的公章,只有财务人员的签字,也没写具体的付款日期。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有无诉讼时效的限制?
【律师解答】:
欠条上虽然没有加盖其公司的公章,但该公司财务人员的签字视为公司的行为,故应当以该公司为被告来起诉。
由于欠条上没写具体的付款日期,故不适用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为了防止该公司转移财产,因无法执行而给你造成损失,因此,建议你尽快向法院起诉,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制晚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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