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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孤儿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31日   03 版)

        从2004年开始,谷歌公司着手建立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把目前所有已经出版的图书放到网上向网民开放。

        谷歌成立以来这一最具雄心的计划从诞生之日起就遭遇了版权壁垒,如今再度遭受打击:纽约南区法院前天否决了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出版商协会达成的价值1.25亿美元的和解协议。

        这项和解协议签订于2009年。和解协议规定,谷歌今后可把已扫描的图书纳入谷歌搜索服务中,并与这两家协会共享相应的网络广告收入。协议还规定,著作权所有人如果同意和解协议,可要求现金赔偿,谷歌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权利人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

        从2004年至今,谷歌公司已经将1500万本图书扫描上传。谷歌公司最终计划是将全球1.3亿种图书扫描上网,而目前全世界已出版的书籍为1.74亿种。

        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商协会之所以愿意与谷歌和解,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达到一个多赢的结果。但是,这项和解协议还是遭到了多方反对,其中“孤儿作品”是关注的焦点。

        上海市人大代表、高级律师薄海豹告诉记者,在法律界,“孤儿作品”的版权问题始终悬而未决。因为著作权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不告不理”,这也导致“孤儿作品”成为最容易受到侵权的一个群体。如果围绕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而发生的这场官司,能够最终推动“孤儿作品”的立法进程,这对于各国法律界都将产生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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