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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候鸟式养老”遭遇异地就医报销困境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31日   02 版)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过着“候鸟式养老”生活的老人逐年增多。由于我国医疗保险体制还很不发达和完善,无论是老年人长年的异地养老还是“候鸟式养老”,都遭遇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地域阻隔问题,抑制了老年人异地养老模式的发展。

        2009年秋天,北京的李老先生在一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了候鸟养老金卡。双方约定,该中心只提供异地养老服务,但不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报销。李老先生觉得自己在北京缴纳了医保,而且目前身体还算硬朗,就没有在意异地养老的看病就医费用报销问题。

        当年冬天,该服务中心将李老先生等一批老人接到了其广州的养老基地过冬。但没想到,李老先生到广州没多久,就出现了脑血栓等疾病,没住两个月,就叫了数次120急救,送当地医院治疗,花费近万元。因为李老先生的医保是在北京缴纳的,其医保本无法在广州地区通用,最终不得不放弃“候鸟”生活,回到北京看病。

        在我国现有医保结算条件下,老人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才能保障其在异地就医后的费用报销:

        一、退休老人在异地养老时需要就医,要预先到其退休地所在的医保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老人到异地养老的地方选定指定医保定点医院,经医院盖章及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再回医保所在地管理机构办理申请,并取得批准。

        二、医疗费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注意留存好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凭有关票据回原地医保部门报销。

        三、医疗费用报销必须经过医保机构审核后以确定不同的医保待遇,区别不同的报销范围和额度。

        (《工人日报》3.28 陈昶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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