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每年形成综合报告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这是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不同于往年的亮点之一。
来自最高检的消息显示,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将检察机关预防工作融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格局中。
2011年1月1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浙江省委报送了《2009至2010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份省级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
这份长达25页的首例报告,从查处案件总体走势、人员区域分布、案件罪名分布、案件行业分布、人员群体分布5个方面对该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研究,从中分析出该省职务犯罪的新动态。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职务犯罪新领域、新情况都在出现,比如犯罪领域向村官延伸,犯罪人员素质越来越高,民主党派中的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新型职务犯罪逐渐增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修杭生对记者说。
这份报告通过对案件特点进行了分析、归纳,对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职务犯罪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浙江之后,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年度报告也陆续推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学军认为,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对地区职务犯罪发生情况的分析、对发展趋势的预测、对防范对策的建言,显然能够为决策层提供一手的、鲜活的参考资料,为完善现行体制和制度提供很好的建议。
(《法制日报》3.23 李恩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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