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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24日 星期四

    股票诈骗案惯用伎俩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24日   03 版)

        2010年3月,重庆市公安局某分局接到受害人刘宇(化名)报警称,他在一个名叫“神华私募”的网站注册后,以会员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被骗10余万元。

        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一个以周成兵和窦强为核心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周成兵和窦强成立的所谓奥多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时的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从事的却是股票诈骗的勾当,有专人负责与股民联系,在骗取股民信任后,以缴纳会员费、诚意金、保证金、服务费等各种名目,骗取钱财。

        该诈骗团伙的骗术有以下几种:

        狡兔三窟。所谓奥多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上是犯罪团伙将公司地址迁至渝中区后使用的名称。2009年5月,周成兵在南坪使用的公司名称还是斯多克科技有限公司。同时,该诈骗团伙成员在和股民交流中绝不使用真名。

        远距离作案。一般情况下,这个诈骗团伙主要选择外地的股民,外地股民对本地情况不熟悉,报案不方便,不容易找到其所在地。

        使劲忽悠。他们声称公司如何有实力,资金量如何大。自己如何会操盘,如何有可靠的信息来源等。

        (《检察风云》2011年第6期 沈义 陈天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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