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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22日 星期二

    案例快递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22日   03 版)

        山东:枪杀警察嫌犯被判死刑

        2010年12月29日凌晨,山东德州实华公司工人窦广东在自家门口被害。2011年1月4日11时20分许,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造成3位民警和1位协勤不幸殉职。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建民、刘建军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刘建军被判处死刑,刘建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东方早报》3.15)

        无法提供原始记录 医院被判赔

        2006年9月20日,孙女士的丈夫因左上肺肿物住院治疗。同月27日,北京某医院为其实施了切除手术。当天晚上,患者因大量失血死亡。

        孙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称,丈夫死亡系医院实施手术人员将丈夫肺动脉缝合处撕裂导致大出血所致。事发后,医院编造假病历,隐藏体温单、麻醉记录等重要病历。医院解释说,患者去世后,其亲属强行带走麻醉记录和胸片等资料。因病历中缺少重要的麻醉记录原件而不能装订归档,才将病历保存于医疗科。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医院不能提供麻醉记录单的原件,故医院应承担法律后果,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妻子共计14万元。

        (《北京晨报》3.17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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