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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08日 星期二

    “常回家看看”第一案始末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08日   03 版)

        2010年12月20日,年逾花甲的李全和老伴王淑珍把40岁的女儿告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要求女儿常回家看看。这起状告女儿“常回家看看”的案子,在全国实属首例。这起案子的起因是什么,最后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

    放下狠话 女儿摔门而去

        李全和王淑珍生有一儿一女,儿子是老大,女儿李丽比哥哥小两岁。因为既要忙生计,又要照顾孩子,李全夫妇实在忙不过来,就把女儿李丽送到奶奶家,李丽和奶奶一起生活了6年。

        李丽19岁那年,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毕业后,李丽又赢得一次公费出国留学的机会。为此,母亲王淑珍感到很自豪。

        回国后,李丽进入北京一所大学任教,并准备和相恋几年的男朋友结婚。但让王淑珍有些发愁的是,家里根本没有能力给女儿置办嫁妆。家里人看到她没什么嫁妆,就七嘴八舌说起了王淑珍:“重男轻女,哪有不给孩子陪嫁的……”大家的一番抱怨,让李丽听了很不舒服,也不免对母亲有了些怨气。

        很快,李丽当了妈妈。李丽想让母亲王淑珍帮着带孩子,但王淑珍竟一口拒绝了。她说:“谁家不是奶奶带孩子呀?你哥哥家孩子还要我照顾。再说了,让我给你带孩子得给我开工资。”王淑珍没想到,自己以这样的方式拒绝女儿,深深伤了李丽的心。

        2004年春,因为一件小事,李丽和母亲之间爆发了一场战争。吵过后,李丽摔门而去,放下狠话说再也不登娘家的门了。

        吵过闹过,王淑珍很快就把事情淡忘了,她还想着哪天李丽会回来看望自己。可是,王淑珍等来的始终是失望。

    受困忧郁,母亲叨念女儿

        2005年春节,李丽依然没动静。王淑珍咬咬牙说:“就当没她了。”话虽这么说,眼看着邻居家的孩子一个个都回来了,王淑珍心里不是滋味,常常偷偷地流眼泪。后来,王淑珍找到学校领导,希望通过领导帮忙来化解矛盾,可是她的做法却让李丽更加反感。

        无法让女儿回头的王淑珍,只得选择了默默等待。

        一晃6年过去了,李丽一次家也没回过。患上抑郁症的王淑珍绝望了,她心想与其坐等,不如主动出击。她决定去法院起诉李丽,2010年12月末,王淑珍将女儿李丽告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丽按期探视父母,并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

    时隔多年 母女俩首敞心扉

        2011年1月初的一天,王淑珍来到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看见办案人员后,她泪流满面地说:“我不是为了要钱,我现在也不缺钱,我就是想让孩子回家来看看我们老两口。6年了,亲生女儿不登门,我心里是个啥滋味……”

        很快,李丽来拿诉讼通知书。她的情绪也异常激动:“我结婚没有陪嫁,给我带孩子还要钱,而且她对我奶奶也不好……”法官陷入两难之中。

        母女即将对薄公堂,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于是,李丽单位的党委书记和李丽的舅舅决定出面调解这件事。

        2011年1月15日,王淑珍被请到了李丽工作的学校。见到女儿后,王淑珍未语泪先流。李丽见状,急忙去给母亲擦眼泪。在那一瞬间,所有的抱怨和委屈顿时灰飞烟灭。

        后来,王淑珍和李丽长谈了一次。这一聊,母女之间多年的误解化开了。

        由于双方都能从对方的角度去想,母女俩冰释前嫌。

        2011年1月17日,王淑珍到法院撤诉。她高兴地对办案人员说:“我女儿以后要常回家看看了,丢了多年的孩子找回来了。”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法律与生活》2011年2月下 刘袖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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