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农民工“市民化”具有全局性意义,比如,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形成消费主导的格局。目前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约1.5亿人,假定其中的20%变成市民,其消费水平达到城市居民平均消费水平,以2008年消费水平计算,新增的城市消费规模能促进经济增长率提高近1%。
农民工“市民化”还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助于社会稳定。
农民工“市民化”应当成为“十二五”改革发展的约束性目标,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作为“十二五”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不妨以落实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为突破口,放开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在“十二五”前三年实现中小城镇户籍制度全面放开,后两年实现大城市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同时,建议明确规定50%的土地收益用于提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住房保障,并建立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新京报》3.4 迟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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