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因为买车问题,男子小浩(化名)悄悄从女友小莲(化名)存折里取走9.98万,事后告诉女友小莲自己取钱的事实,说准备去买车。女友要求归还,男子不还。争吵中,女友开车载着男子直接去派出所寻求解决,男子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犯罪刑拘。
成都市双流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是同居关系,但同居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存款仍然没有保管与支配的权利,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秘密手段窃取对方银行存折内的现金占为己有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今年1月7日,双流法院一审判处小浩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日前,小浩不服判决,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京华时报》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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