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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中老年人离婚案增加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03日   03 版)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法官调研发现,随着“80后”父辈们逐渐进入退休年龄,近年来他们的离婚案也在增加。

        他们离婚理由主要有两种:一是双方在年轻时没有过多接触,单独相处时间并不多,退休之后双方有了独处机会,发现性格习惯有较大摩擦;二是当事人提出在年轻时为了孩子、家庭,自我观念并不重,等到孩子都结婚了,人生已过大半,要为自己着想,因此产生离婚的念头。

        吴先生和尤女士结婚时,吴先生的家庭条件不好,尤女士的家庭状况比较好。婚后由于种种原因,二人不经常在一起生活,后来生育了孩子,把身心都放在孩子身上,忽视了夫妻间存在的矛盾,彼此都压抑了自己的个性。如今孩子已经成人结婚,双方也退休了,老两口经常为琐事发生矛盾。

        吴先生想要改变自己的状态,于是提出离婚。他告诉法官,自己一直以家庭为重,希望退休之后可以凑合生活,但发现始终矛盾重重。“我什么都不要,我就想重新开始生活。”

        尽管法院做了很多工作,最终还是判决二人离婚。

        法官陈昶屹指出,中老年人应该关注婚姻的第二次磨合期,这不但是个人问题,也是我国进入老年社会的社会问题。人们在婚姻第二次磨合期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最后导致婚姻破裂,最终还是会影响到家庭及子女。

        陈昶屹法官建议,要解决婚姻第二次磨合期的问题,双方要讲究相处之道,应该确立共同的生活目标或爱好,以便更好相处。在第二次磨合期,因退休生活节奏发生变化,应把更多时间放在参加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中,如社区组织的活动等,不要纠缠于家务琐事。

        (《北京晚报》2.27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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