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发表的《文化淘汰腾出创新空间》一文中,余秋雨表示,“中国现存172个剧种。如果全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下来,我个人认为太多了,必须做减法。这个减法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要传承;今天观众还在享受,而且也能够靠卖票养活自己的剧种,要传承。”
余秋雨说,呼吁做减法并非是在糟蹋中国地方戏曲。“所有的文化艺术都在新陈代谢,都有一个生存竞争的自然过程。有一些东西,需要我们以国家力量保存,比如在我心目中,昆曲、京剧因为沉淀了太多的东西,属于此列。但是,不是所有剧种都要以此类推,变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还举例说,元杂剧只活了大约70年,“就像英雄一样非常壮烈地倒下了,而不是已经没人看了,却躺在床上,非要靠打‘强心针’维持。艺术不应该是通过这种道路走出来的。”
余秋雨的观点受到了学界的质疑。学者陈才撰文《余秋雨是在毁戏曲》,直指余秋雨是“地方戏曲的刽子手”。他称,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并不完全适用“优胜劣汰”法则,许多时候,只有通过对弱势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才能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但也有学者认为,余秋雨的说法有一定合理性。
(《北京青年报》2.21 祖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