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当天应与会的全部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出勤情况,这是地方两会首次公开“晒”人大代表会议出勤情况。
这一举措,好!只是我觉得,请假与缺席,只是一个现象,说明不了多大的问题,弄清楚请假或缺席的真实原因或许才更有价值。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应该干什么?应该认真审议各个报告,看看这些报告是否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并由此决定该投什么票;应该将本选区人民的意愿带到会上;应该递交能反映人民意愿的提案。一句话,应该代表人民行使手中的权力。
而要完成这光荣的使命,就要到选民中多走走,了解老百姓的想法。因而,《代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各级人大代表听取过我的意见,接受过我的询问。
当然,我只是人民中的一员。《代表法》也没有规定要听取每一个选民的意见。然而,我的同事们说,他们也没有看到代表来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我们学校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国家级重点学校,竟然没见到人大代表来征求意见,不能不让人觉得遗憾。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大代表来过我们学校。有一天,学校门前写了一幅大幅标语:“热烈欢迎全国人大代表某某莅临我校指导!”看到这样的标语,我暗暗有点儿不快。我并不希望他来给我们作什么指导,而是希望他来履行《代表法》所规定的职责,听听选民的意见,接受选民的询问。然而,他来了,就在校领导的簇拥下走上了讲台,在掌声中开始了他的报告,报告他受到了谁的接见,报告他与谁合影了,报告了他艰苦创业的事迹,然后在掌声中走下了台。没有征求意见,没有接受询问。
一个不征求选民意见、不接受选民询问的人大代表,即使出席了会议又如何?
(《中国青年报》2.23 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