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 讲 人:陈学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演讲题目:我们应如何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演讲地点:第十二届全国人学学术研讨会
当今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有着两个要素:一是资本,二是劳动。如何正确处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是我们今天需要特别注意的。
如何处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如何处理“资本的拥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当然,资本的拥有者是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也是人,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应当以后者为本。
仅仅认识人具有共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在此基础上承认人有其特征性。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各种人的群体的利益总有不相一致、甚至冲突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以人为本”究竟是以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哪一部分的人的群体为“本”的问题。显然,“以人为本”只能以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那些人数最多,同时又处于最底层、最弱势地位的人的群体的利益为重。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坚持劳动者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
(《解放日报》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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