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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1月27日 星期四

    民生论坛

    高速收费“细水长流”可能更狠

    《 文摘报 》( 2011年01月27日   02 版)

        近日,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之所以高不可攀,并不是因为收费时间短,而是因为收费成本太高。江苏省交通厅的一位干部曾经说,在苏南有些地方,收费员工资一万元也不稀奇。

        在收费成本超高的情况下,延长收费年限意味实际收费将倍增。比方,收费30年的时候,一辆车一次收费100元,改成收费90年后,尽管一辆车收费可能改为70元了,但实际上,总收费额却翻倍了。

        这就难免让人揣测,之所以想要用延长收费年限的办法把收费标准“降下来”,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目前一些收费公路即将达到收费终结期限的30年了,如果真不收了,大量的收费人员需要安置。而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不愿意停止收费更是不争的事实,那可既少了收入,还多出来了维护公路的费用呀。用延长收费年限的办法来“降低收费标准”,比高收费还狠。

        (《羊城晚报》1.21 杨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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