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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1月20日 星期四

    黄健翔讨薪案一审判决

    《 文摘报 》( 2011年01月20日   03 版)

        “央视名嘴”黄健翔离开央视后,于2008年加盟神州天地体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9日他提出辞职。2010年年初,黄健翔向神州天地体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讨薪近50万未果,反遭公司起诉,称其“擅离职守”(本版2856期曾刊载)。

        2011年1月14日,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黄健翔的工作性质及职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神州体育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与黄健翔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并每天打卡记录考勤,因此仅凭其单方打印的考勤报表不足以证明黄健翔的工作情况。神州体育的其他证据亦不足以证明黄健翔自2009年8月至10月均未提供劳动。因此,法院判决,神州体育支付黄健翔3个月工资20.8万余元。

        (《北京晚报》1.14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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