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发布的监测数据,2009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3亿人。如此庞大的人群进入城市工作,却始终处在社会下层。作为社会学家,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特别关注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问题。日前,他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因素很复杂,农民工怎样靠自己的技能,来打通上升为中产阶层的社会通道?
李强:目前,对农民工的技能、技术认定存在什么问题呢?
上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工资改革,在企业实行了以技术等级标准为基础的“八级工资制度”,并制订了“八级技术等级”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考核晋升。在此后较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制度得到工人和全社会的普遍认可。那时,能成为一个八级工,是很令人羡慕的,其工资甚至能超过厂长。
1985年,全国实施第三次工资改革,劳动人事部门拟定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工资标准”,由此,八级工资制被打破,企业的工资制度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技术等级所起到的分层功能大大弱化。1995年,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参考国际经验,建立了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彻底摧毁了八级技术等级制。从实际效果看,新的五级职业资格制度并不成功。
我在调研中了解到,凡经历过当年“八级工制”的人,都承认当时如果一个人,不要说成为“八级工”,即使是“五级工”、“六级工”,在企业中和社会上都具有很高的地位。实践也证明,八级分层的技术标准是明确、清晰、可考核可操作的,体现出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异,更有利于中国工人追求高层次,高水平的劳动技能。因此,我建议恢复建立八级职业技术分层制度。
(《青年参考》1.14 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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