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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1月18日 星期二

    兔年“不宜嫁娶”很荒唐

    《 文摘报 》( 2011年01月18日   02 版)

        农历辛卯兔年的脚步日益临近,但在社会上流传有这样一种说法:“兔年是‘无春年’、‘寡妇年’,不宜结婚。”对此,天文专家澄清说,兔年不是“无春年”,而是有立春的年份,这一年立春即2011年2月4日。而所谓“不宜嫁娶”说法纯属迷信,很荒唐。

        目前我国民间通用两种历法,即公历(阳历)和农历。阳历平年有365天,闰年366天。农历平年354天,闰年383天。阳历一年中肯定有24个节气,大约每半个月逢一个节气。而农历平年和闰年的天数相差悬殊,故闰年有25个节气,平年有23个或24个节气。因为立春在岁尾或岁首,所以经常出现立春节气跑到了上一年的岁尾或跨到了下一年的岁首,这样就出现了“只有一个春(即在农历的一年中有一个立春日)”或“两头无春(即在农历的一年中没有立春日)”和“两头都有春(即在农历的一年中有两个立春日)”的历法现象。

        不论是“单春”“双春”还是“无春”,都只是正常的历法演变,不可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和长久。

        (《新民晚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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