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部等15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已报国务院审批,今年初即将下发。
“意见”中提出了未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目标、指导方针等具体内容。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蔡健升表示,“意见”出台后,对于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将很有力度。
然而,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大规模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后,处理成本谁来支付?
目前,各地垃圾处理费都是采取财政支付的办法。但是很多地方城市已经表示,财政无力继续承担。
蔡健升表示,仅从垃圾处理费上来看,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费用很低,目前大约为60~80元/吨。而国外垃圾处理平均成本费用是100~200美元/吨。中国的垃圾处理费应该维持在100元/吨左右,才能保证提供比较好的处理技术。
然而,即便这样,很多城市的垃圾处理厂也由于财政支付不及时或者资金不到位问题,出现了停产和环境污染治理不合格等问题。
“意见”出台以后,短期内不断扩大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支付问题将再次成为焦点。
如果在城市开征新的垃圾处理费,让居民承担垃圾处理费,这必然会导致居民的不满。而且,每家产生垃圾数量不同,如何计费也将是一个问题。
对此,桑德环境集团董事长文一波表示,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办法比较好。中央财政可以支持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支付一些城市垃圾处理费,而东部城市财政完全可以自己支付垃圾处理费。
(《21世纪经济报道》2011.1.5 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