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二人将钱借给一个同事后,该同事一直都没有归还。如今,该同事虽然户口在当地,人却已不知在何方,连他的房子也已经被卖掉了。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找到此人?有什么办法要回我们的借款?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赵女士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该同事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归还借款。若该同事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院可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若赵女士胜诉的话,赵女士可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供该同事的财产线索。
(《上海法治报》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