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即将生产,丈夫邵某驾车带高某去医院待产,途中遭遇车祸,邵某不幸死亡。高某受到惊吓,导致早产,产下一个男婴,也于当天夭折。邵某与高某有两套房和存款若干,邵某的父母认为,孩子生下来就死了,邵某的遗产应该由他们和高某继承,孩子没有权利分得遗产。请问,孩子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律师解答】: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高某产下的婴儿虽然当天夭折,但自从他出生之时起到死亡时止,他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他有权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其父邵某的遗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高某的儿子生下来时是活体,有权利继承其父的遗产。
(《民主与法制》2010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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