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国家相关调控政策的出台,夫妻双方为规避政策而假离婚的案件层出不穷。借助诉讼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假官司”也正日益增多,并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在北京的法院已经占到案件总量的相当比例。
如杜某与张某离婚案,原被告租住的是男方单位的直管公房,因住房制度改革,男方单位为其重新分配了一套住房,并要求其将原承租房分给其他职工,夫妻两人搬入新房后,趁原住房尚未入住、交接手续尚未完成之际,由女方起诉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离婚且原承租房由原告女方租住。
目前,面对形形色色的恶意诉讼案件,法院设立万能识别规程相当难。实践中,恶意诉讼行为被审查发现后,行为人承担的后果无非是驳回起诉,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根本算不上制裁。这种恶意诉讼的低风险使得不少人以一种投机的心理滥用诉权。
(《法制日报》12.24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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