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13项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或废止,其中删除《小学管理规程》中“收取借读费”的规定。
备受诟病的借读费,正式退出了《小学管理规程》,这是一种进步。可管理规程里的条款容易删除,但怕就怕借读费借尸还魂,披着马甲重新登场。以广东省为例,2009年起,广东就规定取消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但据报道,借读费取消后,东莞市厚街镇18所公办学校统一以厚街慈善会名义向家长募捐,所得“善款”以资教育。
基于此,我们固然为取消借读费叫好,但更期待相关部门多策并举,保证借读费真正被取消。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有些学校之所以收取借读费等其他费用,并非全都是利欲熏心,个别学校确实与经费不足有关。教育投入占GDP比例4%的“理想”,尚未落实。如何确保教育投入达标,并真正惠及每个学生,这是一道迫切而沉重的现实命题。
(《新华每日电讯》12.27 王石川)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