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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完善农地流转制度 日本城市化的经验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3日   06 版)

        当前,中国正在加快城市化进程,而日本的城市化水平已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在城市化过程中,日本有什么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术部教授唐亮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唐亮介绍,和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比,日本的土地制度更有利于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日本1952年制定的《农地法》规定了农户拥有土地面积的上限,并对土地的出租和买卖进行严格限制,造成了日本小农经营的特点,日本的农村居民收入也因此难以提高。为了改变小规模经营及其弊端,日本于1961年制定了《农业基本法》,该法以扩大农业规模、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准,使其达到与其他产业劳动者基本均衡的水平为首要政策目标。

        1962年和1970年先后两次修改《农地法》,废除土地保有面积的上限,撤销对地租的限制。1975年政府制定了《关于农业振兴区域条件整备问题的法律》,允许农民经过集体协商,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条件,自由签订或解除10年以内的短期土地租借合同。制度改革促进了以土地买卖和土地租借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动,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前提。

        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农民的非农转移。这是日本在城市化过程中的经验。中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离乡进城的农民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把土地转让金的部分或全部交于社会保障机构,以“土地”换“保障”。这既有利于农民的非农转移,又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深圳特区报》12.14 王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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