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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不能让房地产继续主导财富再分配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3日   06 版)

        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的统计,在中国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在前10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中国经济不仅经历着市场的初次分配和政府的再分配,还经历着房地产所带来的第三次财富分配。

        房地产的财富效应不仅加大着高档住房家庭、普通住房家庭与无住房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也会将这种财富积累一棒接一棒地继续“传递”下去,从而造成“代际之间”的不公平,这样“富二代”就可能不断地演化,变成“富三代”、“富四代”……而那些无力支付住房沉重压力的就可能变成“穷二代”、“穷三代”……

        在发达国家,遗产税、不动产税、固定资产税等对财富分配的调节税收体系已经相当成熟。而中国财产税类比重偏低,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显得有很大的不足,基本无法实现税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新京报》12.14 张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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