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物价上涨偏快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为防治通货膨胀,政府迅速采取对策。但我们应认识到,采取行政性手段是必要的,可如果以为通过价格检查、禁止提价等手段就能够抑制一般商品(而非公共产品)价格上涨,就有失偏颇了。
如果说通货膨胀是一锅滚开的水、抑制通货膨胀是让开水降温,那么,行政干预好似扬汤止沸,可以救一时之急,但要使水温降下来并不出现反复,则须釜底抽薪。
按照经济学定义,通货膨胀实质是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通俗地说就是钱太多了,也就是说,“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我国此轮物价上涨,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货币太多了。前两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遏制经济下滑,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我们必须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货币发行和信贷投放。同时,外资流入和过多货币(包括国际投机货币)追逐致使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也加剧了通货膨胀。
因此,从根本上治理物价过快上涨,就应当采取货币政策手段,通过调整利率、货币发行、信贷规模等手段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进而改变投资者和消费者的预期,使经济适度降温,让通货膨胀之水慢慢冷却。近一个时期,我国连续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就是这样的手段,并已初见成效。
(《人民日报》12.15 王跃生 马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