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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树挪死,大树慎买卖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1日   01 版)

    树挪死,大树慎买卖

    灰蒙蒙的天空下,光秃秃的一片又一片。12月8日至11日,记者连续走访淮河源头附近的河南桐柏、驻马店、鄢陵等地山林,一片触目惊心。

    在桐柏大河镇土门村水竹林附近的山坡上,放眼可及,甚至找不出一棵直径20厘米以上的大树。在驻马店薄山林场,国家级万亩公益林区也千疮百孔。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林区山脚下的村民聚居地、马路边,却新建了一个个古树养育园。

    一位在桐柏附近承包万亩山林的当地人介绍,类似规模的养育园仅在附近就有16家。他们作为中转站,接受从山上移栽而来的林木,培植一到两年,待树木成活后,直接销售或转往城市古树名木园销售。采访中记者看到,由于海拔在山区的树种,被人为移种到平原,长势并不良好,许多树木濒临死亡。

    大树进城产业链之所以存在,根本的一点,正是由于城市人过分自私的心态乃至贪污腐败的需要,不停地将大树往城市搬。

    河南某民间环保组织负责人说,他走访了郑州几个高档楼盘后发现,开发商对大树的用量惊人。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大型公司,也是绿色消费的大头。经常有山东、天津、北京等地客户到河南找树,并且点名越老、越珍惜的树种越好。“很多都是公家给钱,都要发票。前段时间山东来了一些单位买树,我们还多开了几万元发票。”

    对此,林业部门称并非不作为,但也确有苦衷。驻马店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高山说,严格说来,大于20公分的树木就最好不要移栽,国家林业局也不鼓励移栽。但从国家法律层面看,除了古树(百年以上大树)和一些珍稀树种禁止交易外,国家对于百年以下的老树交易,并未明文禁止。

    “树龄的准确测定到目前都还是难题,仅能通过传说、调查、旁证认定,这也会给监察带来困难。”高山说道。

    (《21世纪经济报道》12.15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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