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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新政策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1日   01 版)

    饭店“准五星级”称呼违法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办法》明确指出:饭店星级标志为证明商标,受《商标法》保护。“任何酒店关于准五星级、超五星级、相当于五星级的称呼都是违法的,关于准星级或者某星级同类酒店等称呼,也是不规范的。”

    (新华网 12.15)

    社区医院将实行“一费制”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4日发文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

    (《北京晨报》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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