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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细颗粒物“中国标准”尚待摸索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1日   01 版)

    颗粒物是我国首要大气污染物,其中,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尤甚,尤其是对呼吸系统、心脑血管健康的影响。

    “然而,和其他污染物不同,我们并不知道最低多少浓度的细颗粒物,就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北京大学环境系副教授刘兆荣的话引起了记者的好奇。

    国际上到底如何对细颗粒物的污染水平做出规定呢?世界卫生组织(WHO)2005年发布了最新修订的环境指导值,对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的规定是10μg/m3,这是美国癌症协会在2002年研究中用的下限值。

    鉴于中国目前还没有细颗粒物的监测及标准,要更好地理解这个数字的意义,可参照具可比性的可吸入颗粒物(简称颗粒物,即动力学直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WHO对颗粒物的指导值是20μg/m3,而中国目前规定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也就是达标水平)是100μg/m3。据此来看,中国当前的细颗粒物浓度水平与WHO指导值之间的差距可想而知。

    相比于颗粒物,细颗粒物是对所有动力学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的总称。一般说来,粒径越小的颗粒物,能够进入肺部的位置也越深,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越大。

    在刘兆荣的研究中,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只有广州和香港有6个细颗粒物监测点,其余只能用颗粒物替代。

    “细颗粒物监测设备目前还主要从国外进口,如果全国每一个空气监测点都添购一套这样的设备,那将是一笔很大的投入。同时,相关企业和交通系统为减少细颗粒物的排放,也将付出额外的成本。如何在控制污染、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同时,减少这些成本,需要寻找一个平衡。”

    (《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第46期 钱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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