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建议释放出淡化GDP指标的信号,这使得GNH(国民幸福总值)这一概念引起广泛关注。随之一个问题扑面而来,怎样捕捉并量化变幻多端的幸福?
幸福是主观的,数字是客观的。纯客观取向的幸福感测量,关注的是硬指标,包括人均GDP、失业率、恩格尔系数、通货膨胀率等经济数字。
然而,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奚恺元提出的“城市幸福学评估体系”则认为:“富裕之后,中国人的主观满意度就凸显出来,大部分支出是为了主观感受。”
主观幸福的决定因素包括五大类:个性因素,如自尊、自控、乐观、外向和精神健康;社会人口因素,如年龄、性别和教育等;经济因素,如个人及总体收入、失业和通货膨胀等;情形性因素,如就业和工作条件、人际关系、生活条件、健康状况等;体制性因素,如政治权力的分散程度和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权力等。
从以上影响幸福感的因素可以看出,很多内容涉及民生建设。
经济一花独放难以独演一台“春天的故事”,国民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与国民幸福密切相关的社会发展领域的公平公正问题,如没有得到切实解决,部分国民利益和幸福就可能被当做“经济增长的代价”牺牲掉了。
正如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所说:“有吃有喝是第一轮幸福感,在‘后幸福时代’,幸福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个体感悟,需要靠制度的完善健全。把理性的幸福感转变为性情的幸福感,方为真的幸福。”
(《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第50期刘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