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汽车被认为是成功人士的象征,北京许多豪华写字楼、饭店都没有自行车停车位。如果骑车去那里办事、就餐,看车的人都会说:“到这种地方来,怎么连车都买不起啊?”一脸的鄙夷。现实让北京骑车人尴尬、无奈。
有资料显示,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仍是当之无愧的“自行车之城”,约6成市民出行首选自行车。然而进入新世纪后,自行车出行比例以年均2%的幅度连续下降。
骑自行车险象环生
周六下午15时许,北京市民郭秀芝骑车出了小区门,直接拐上了步行道。放着约1.5米宽的非机动车道不走,偏和行人抢道,郭秀芝也有“苦衷”。原来,在非机动车道上几乎都停满了机动车。
“天天如此。”郭秀芝说,“如果不是着急办事,我绝对不骑车出门,否则要么违反交规跟行人抢路,要么就‘豁出命’跟汽车争道。”
郭秀芝拐到了东直门大街上,骑在非机动车专用道上。此时,她的两手却更加忙碌起来,左手牢牢地攥着闸把,以备随时刹车,右手则干脆放在车铃上,不停地按铃。
“嘀嘀!”在东直门交通枢纽的公交车进出站门口,背后刺耳的大公交喇叭声吓了郭秀芝一跳,她赶紧给公交车让行。由于加速过猛,她几乎贴着一位行人捏住了闸。
郭秀芝继续往前骑上了东直门立交桥,小汽车一辆接一辆的从她面前呼啸而过,她推着车瞅准个空当,赶紧跑过了桥。心里却盘算着,下学期还是不让自己孩子骑车上下学了,这天天在汽车缝里钻行,太危险。
自行车骑行环境的改变源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普通人开始拥有私家车,骑车出行比例开始逐年下降。更让骑车者担心的是,一些自行车道被严重挤占,公交车和小汽车成为骑车一族最危险的“对手”,汽车尾气、噪音等也严重影响着骑车人的健康。
2005年,环保社团“自然之友”开始了一项长达5年之久的社会调查。在北京四环内公认比较适合骑行的28条道路中,仅有18条道路基本达到了“安静、林荫、安全、车少”等要求,而地安门东大街、崇文门内大街、东单北大街等主要大道则普遍存在“车多、乱、嘈杂”等现象,非常不适合骑行。
自行车道被大量占用
自行车出行比例低,很大原因是“卡”在了路上。
记者调查时发现,目前非机动车道“缩水”现象严重,其中以长期被机动车占用,或标志不清问题尤为突出。非机动车道被汽车挤占的路段比比皆是。
在三环路长虹桥路段上,自行车道不但宽度变窄,而且被大量占用。原来长虹桥医院周边没有足够的停车位,来看病的人只好将车随意地停在路边,占用自行车道。
今年6月初,刘先生发现在海淀剧院南侧的辅路上,居然画上了机动车停车位。一位附近大厦内的保安透露,平时在这里停车的基本是附近的上班族,在周末则是以带孩子上补习班的家长为主,为了省钱省事,车主们就把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有的公司看到了“商机”,干脆就在非机动车道上私自画上停车线,乱收费。
以二环路为例,原本的非机动车道现在腾出了一多半的空间,让给了汽车,变成机动车辅路;还有一些路面原来的自行车道被划为公交专用道。
其实,非机动车道的宽度有着严格的要求。专家举例,一条自行车带的宽度为1.5米,考虑到最宽的车辆有超车的条件,每增加一条车道宽度应该增加一米。然而,现在很多路段的自行车道早已达不到这个标准了。
自行车遭遇“停车难”
“师傅,这附近有停车的地方吗?”周末,王小姐骑自行车去中粮广场购物,绕着商场骑了两圈儿也没看到自行车存车处。“没有,在这附近上班的人要凭工作证停自行车,这些地方都是停汽车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这让王小姐很无奈:“过去商场门口都有存车处,现在怎么都没了呢?”对此,有专家学者坦言,这是社会认知走了弯路——行车、停车设计与管理是以机动车为“本”,现在人们的出行理念是以开小汽车为荣。
“小汽车和自行车近年来享受到的待遇有‘天壤之别’。”张先生曾是一位自行车爱好者,然而他已经近十年没骑过车,他说,“政府部门、大商场都设有汽车停车场,但是自行车停车处却任其自生自灭,连存放的地方也越来越小了,可见自行车越来越不受重视,甚至可以理解为不鼓励人们骑自行车出行。”
“骑车不被人尊重,不小心挡了小汽车的路,有的司机一个劲儿地摁喇叭,有的摇下窗子就骂,还有的吐痰、扔矿泉水瓶子。”
呼吁设置专用道
自行车出行比例不能再下降了!北京市交通委规划处处长陈燕凌介绍,自行车主要承担城市内近距离出行,它是解决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换乘的重要方式。
国外不少大都市都开始注重城市交通由“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的回归。自2002年起,欧洲已有11个国家拨款兴建自行车专用车道,瑞士境内目前已有9条全长3300公里的自行车公路。
广东省计划用3年时间,在珠三角地区建成可供骑行、总长约1690公里的6条区域“绿道”,分别穿过珠海、惠州、中山等9座城市,方便居民的出行。
陈燕凌透露,北京近年倡导绿色出行,与此有关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准则已制定完毕。中关村、广安门等地区的非机动车和步行道改造已经启动,进展顺利。到2015年,北京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有望升至65%。
(《北京日报》12.13 刘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