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是文明的产物。人们需要说理,因为说理比不说理更能找到真实和公正的东西,更为重要的是,人有足够的天生能力接受真实和公正的东西,这种能力就是“理性”。非理性话语不仅仅是民主社会的特征,而且更是整个社会的危害。
中国特色的“修辞学”
中国没有修辞学的专门学问,对此有人会反驳说,我国古代有鬼谷子的“纵横术”。确实如此,但是,纵横术跟修辞学之间的差异很大,共同点很少。首先,我们的先哲注重实用术数,西人先哲则注重理论建树。其次,西方雄辩学的政治背景是城邦议会制,政客努力说服选民,以图获得选票。我国的辩士面对的是喜怒无常、言出法随的帝王将相。韩非在《说难》篇起始就一口气讲了可能导致辩士身败名裂的“七危”。如“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话语的错误不是伦理或道德的,而是功利和手段(“术”)的,如说了不该说的话,言语间走漏了风声,泄漏了机密等等。
韩非说,君主恩泽未厚,进说者谈论却尽其所知,如果主张得以实行并获得成功,功德就会被君主忘记;主张行不适而遭到失败,就会被君主怀疑,如此就会身遭危险。君主有过错,进说者倡言礼义来挑他的毛病,如此就会身遭危险。君主有时计谋得当而想自以为功,进说者同样知道此计,如此就会身遭危险。韩非思虑周详、战战兢兢,说的都是因言获罪的潜在危险和可怕下场。这样的告诫在西方修辞术和演说术的著作里是闻所未闻的。在中国,无论是鬼谷子的纵横术,还是韩非的说难论,都不是显学,更谈不上正统,冯友兰在《先秦诸子之起源》一文里说“纵横家只有人才,而无学术”,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在《中国思想通史》里把纵横家思想划入“中国古代思想的没落倾向”。
中国文化中有一种喜好“巧言”的传统,传奇人物包括像东方朔、纪晓岚这样铁齿铜牙、巧舌如簧的,他们的巧言所展现的往往是辩术或诈术,而不是真正的说理。在这样的辩术中,也有“因为”和“所以”,但并不是说理逻辑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这种辩术也许有文学、娱乐或其他价值,但对公共说理并无实质意义。
我曾看到过一本在国内出版的《最实用说话技巧全集:能说会道》,其中有一章,题为“要有点‘变色龙’的本领”,是这么说的:“一个人要善于说话才会受欢迎,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物来和人沟通,通俗一点,就是要有‘变色龙’的本领。”
那么“变色龙”应该怎么做呢?作者有两条建议:“第一,注意观察他人:说话一定要看对象,要根据说话对象的不同情况来确定自己说话的方向。第二,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说话还要看周边的情况,说话要能够恰当地和当时的情景融合到一起,避免说出不合时宜的话来。”结论是:“每一个人同样都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风格,如果我们在说话的时候能够抓住对方的喜好,说别人愿意听、喜好听的话,就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使你备受别人喜欢。”
这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修辞学”:它要人说话先学会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说与大家一样的话,要“合时宜”,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不说。至于说话内容的真假、对听者有没有帮助,那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使你备受别人喜欢”。这恐怕正是当今中国公共话语的一般状态。
“屁话”比谎言更有害
网上有一篇某教授的《现代中国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中解放出来》的讲话,说现代中国人几乎不会用“自己的理智”去思考,中国的思想界和舆论界也做不到“不需要别人的指引”,都处于对西方启蒙思想的迷信之中。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把中国人从对西方启蒙的迷信中解放出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乞求问题”谬误论述。乞求问题就是在论证的前提(假设)里偷藏一个不可靠的结论,把一个本来有问题的看法当作确实的结论。“迷信”是个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批评断语,而不是一个客观中性的描述词。没有人会认为“迷信”是对的,说要从迷信中解放出来,谁又能不赞成呢?问题是,那个事先被断定是“迷信”的(在中国启蒙),真的就是“迷信”吗?“乞求问题”是一种循环论证。这位教授的乞求问题逻辑是这样的,(1)前提(假设):受西方启蒙影响是迷信西方(已经把“受影响”与“迷信”悄悄地等同起来);(2)理由:不应该迷信;(3)结论:所以,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中解放出来。
我有一位朋友来电话,我和他谈起这篇讲话,他说也看到了,但没兴趣多谈,只是用英文撂了一句“胡说八道”(That,s bullshit)。这是一个不太文雅的说法,Bullshit这个词大致相当于中文的“屁话”或更不雅的“狗屁”,文雅一点的说法是“扯淡”或“胡扯”。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哲学家法兰克福在他的《论屁话》(On Bullshit)中称屁话是一种不同于谎话的不实之词。屁话与其说是隐瞒真相、说谎骗人、黑白颠倒,还不如说是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夸大其词。说谎话的人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说谎话因此是故意隐瞒真情,以此欺骗别人。而说屁话的人则不知道,也不在乎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他只想出语惊人、表现自己、显摆学问,所以要么夸大其词,奇谈怪论,要么没话找话说,为了出风头,胡说一通。
法兰克福认为,“就影响效力而言,屁话远比说谎更严重,是‘真实’的更大敌人”。因为说谎还要顾虑到“真”,而屁话则根本就对“真”采取一种虚无主义、犬儒主义的态度。谎言是真实的对立面,谎言虽然掩盖和歪曲真实,但毕竟还知道有真实的存在,还把真实当一回事,否则也就不会花气力去掩盖和歪曲真实了。屁话则根本无视真实,根本不在乎什么是真实或者到底有没有真实。因此,屁话对真实的态度极为轻佻,如同儿戏。谎话使人们看不到真实,屁话则使人不想看到真实,根本就对真实不感兴趣。
其实,在中国的语境中,屁话的目的并不只是故作惊人之语。屁话还可能是一种讨好和谄媚的行为,反对“西方的启蒙主义”,无论多么无稽,在政治上都是正确的。但你不能只是觉得滑稽可笑,以一句“屁话”打发了事。你还需要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屁话,为什么这不仅是屁话,而且还是比谎言更有害的屁话。
学校“非道义说理”教学是一个错误
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中,也有类似训练发言人的辩论和说理教学,这种教学同样无视说理伦理的人道关怀。毛翰教授记叙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情:2009年11月29日晚,他所任教的文学院09级新生辩论赛的最后两场如期举行。季军争夺赛在新闻传播系的两个队之间展开,其辩题有些刺眼,正方论点是“新闻自由有利于社会进步”,反方论点是“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毛翰写道:“看学子们一脸天真无邪,却各执一词,唇枪舌剑,尤其是看反方同学同仇敌忾,大批西方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观,大批美式新闻自由的丑恶,我还是‘被’激动了。本来没有安排我点评,但我觉得,我有责任站起来说几句。我问反方同学,是你们真的认为‘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还是抽签时,不幸抽到了这个论题?答曰,抽签抽到的。我说,那我对你们的遭遇深表同情!对你们抽到如此谬论,还能努力为之辩护,表示钦佩!不过,你们的论辩从头到尾几乎全是诡辩,全是歪理邪说,胡搅蛮缠,且不乏‘文革’时期‘四人帮’的法西斯专制的腔调。你们生于‘文革’结束后十几年,却与‘四人帮’一脉相传,这让我感到震惊。”
其实,我觉得也难怪这些学生,他们在学校里的辩论是一种“口技表演”,对“言论自由是否有利于社会”、“民主和专制哪个优越”这样的论题作正反方“辩论”,本来就是有口无心,说说而已,学校的“雄辩”教育也只能如此了。有多少中国人在一生中有机会听到一场真正的公共辩论或亲自参加过辩论?既然作为公共事务讨论的公共辩论在中国根本就不存在,那还怎么能指望学校辩论队能有什么具有实质意义的“辩论”呢?
理性话语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发生危机或非常微弱的时候,“说理”就变成了一种表演,一种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一种精致而空洞的“练嘴功夫”。这在历史上是有先例和教训的。例如,罗马帝国时期,原先在罗马共和政治中非常重要的演说已经失去了实际作用。罗马学校里教的修辞成为一种脱离实际演说社会功能的知识。它以教授所谓的“雄辩”为主。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是一种虚拟的演说,教的时候,要么是简化了的规则,要么是一些不切实际的论题。这种雄辩不再是为了公共说理和辩论是非,而是变成了为辩而辩,罗马的雄辩教学也有像毛翰教授批评的那种学校辩论队训练,如果一方主张“地球是圆的”,另一方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主张“地球是方的”。
罗马帝国时期的修辞家们除了教学,还进行雄辩表演,变成了一种像说故事那样的说话技能演出。论题也常常是脱离现实,耸人听闻,以刺激和戏剧性为招徕。雄辩变成了一种嘴上功夫、文字游戏、激情朗诵表演,不惜强词夺理、巧言诡辩。例如就有这样的“雄辩”论题:“法律规定,如若一女子遭一男子强奸,可以要求判他死刑或不带嫁妆嫁他为妻。有一男子强奸了两名女子,一个要求判他死刑,另一个要求与他结婚。这个男子该怎么处理?”像这样的雄辩,充斥着陈词滥调、空洞无物、故作深沉、耍小聪明,几乎完全没有实际的用途。昆体良批评道,如果雄辩不是为法庭辩护作准备,这种舞台式表演简直就是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
辩论训练的非道义不等于反道义,但是,如果不在乎道义与不道义的区别,就会很容易从非道义滑向反道义。在辩论训练时,像“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这样的辩论,看上去似乎与道义无关,但其实还是有一个是否要坚持真实的问题,而真实是具有不真实所不具有的道义价值的。至于“新闻自由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样的辩论,更是关系到如何认识“自由”与“宪法权利”的政治价值,那与道义的关系就非常密切了。
辩论训练和其他学习项目的目标是一样的,那就是培养学生们成为能独立思考、坚持道义和有知识的公民,脱离这个目标传授知识,只会将学生陷入一种比无知更可怕的境地。
(摘自《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中信出版社2014年1月版,定价: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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