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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2年05月01日 星期二

    留守孩子的泣血呼喊

    谭凯鸣 《 书摘 》( 2012年05月01日)

        长期以来,我国大量的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务工,离开温暖的家乡,一年回不了几次家,正因如此,带来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那就是花朵们失去了父母的爱。

        “都说儿童时代阳光明媚,可我却看不到光辉;晚上独自蜷缩冷被,泪湿枕巾难以入睡……”这是一首留守儿童唱给父母亲的歌。

        由于交通不便、经济成本高以及其他原因,留守儿童的父母很少回来看望自己的孩子。据重庆市一项抽样调查表明,父母一年回家一次的占50.7%,两年回家一次的占17.5%,三年以上未回家的占12.7%。在安徽、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中西部地区,父母数年不回家的情况比比皆是。

        父母外出带来的最大问题,除了造成孩子们的亲情缺失以外。就是监护人缺失带来的严重安全问题。根据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状况报告(2003—2004)》,意外伤害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全国每年至少有1000万儿童遭遇溺水、交通事故、跌落、动物损伤、烧烫伤,直接导致10万儿童死亡、40万儿童致残,这里面主要是留守儿童。

        广州某地20名小学生,一早踏上了改装的三轮车上学,不幸在学校附近坠桥,车上20个孩子一下子淹死了14个。当地村民说,遇难的孩子中有11个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多在广州市打工,孩子们平时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带。

        14条幼小的生命瞬间消逝,让14个家庭面临巨大的悲痛。而11个远离亲情的留守儿童,他们远在城市像候鸟一样迁徙的父母,是否听到了孩子们揪心的呼喊?

        2009年11月2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广西鞭炮黑作坊童工调查:留守儿童一天只挣一元钱》,通过广西贺州的一起爆炸案,揭开了父母外出打工的5800万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现状的冰山一角。

        11月12日上午8点左右,广西贺州市平桂镇鞭炮厂发生爆炸事故,死伤的13名小学生中,最小的只有7岁,最大的14岁。其中,烧伤面积达90%以上的5人,烧伤面积55%~78%的4人,1名儿童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他们全部是小学在读的留守儿童,其中11名为女生。   

        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以非法危险物品肇事罪和雇用童工罪立案。据了解,事发当时,加工厂老板正在用摩托车装运货物,摩托车发动打火引燃爆竹,酿成了这幕悲剧。

        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孩子怎么会变成黑作坊的童工?插完这么一盘药筒,他们又能赚多少打工钱?带着这些疑问,媒体记者对受害的孩子们进行了采访。

        记者:“老板会给你多少钱?”

        杨小丽:“他是按盘算的。”

        记者:“一盘给多少钱?”

        杨小丽:“三毛。”

        正上小学六年级的杨小丽曾在这家黑作坊打过工,每插好一千多个引信,她能赚到3角钱,上学前的两三个小时内,她能做好大约3000个引信,可以赚到1元钱;放假的时候,一天她能赚到3元钱左右。杨小丽和其他伤亡的13名孩子一样,都是村里小学的学生,她周围的很多同学都曾做过这样的工作。

        她们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钱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由于当地居民生活贫困,孩子们兜里的零花钱少得可怜,甚至没有,她们只好铤而走险去黑作坊打工赚钱。

        不仅如此,在很多农村,一些留守女童被人强奸造成怀孕等严重后果的案件屡见不鲜。据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留守儿童已经成为受性侵害的高危人群。一位乡镇妇科医生介绍,现在十几岁的农村女孩儿做人工流产手术的人数,大约占整个人工流产人数的15%,如果加上性病一起计算,可达20%左右。

        2002年底,安徽省阜南县公安部门曾破获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特大强奸、伤害幼女案。犯罪嫌疑人苗少勇从2001年开始先后窜至河北、河南、安徽等地农村,或用少量金钱、水果引诱,或以问路、送信、找人为借口,将6-14岁的女童骗至桥下、草丛、庄稼地,实施强奸。两年时间作案20起,受害女童达20人,其中1名6岁女童惨遭杀害。

        2006年,广东北部地区某村,父母到深圳打工,留下了姐弟俩在村子里生活。虽然爸爸拜托了叔叔、婶婶照顾他们姐弟,实际上叔叔、婶婶很少过问他们的生活。有一天放学以后,村里一个同姓的伯伯招呼姐弟俩到他们家玩,伯伯让弟弟在客厅里看电视、吃零食,就把13岁的姐姐叫到自己的房间强奸了。村里的另外一个男人,用同样的方法诱骗并且强奸了这个女孩儿。几年后,受害人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经过法医鉴定,姐姐的处女膜陈旧性破裂。

        2007年,鄂西北某村一个四十多岁的单身汉,娶回一个寡妇。这个寡妇带来三个女儿,后来女人外出打工,男人在家把妻子带过来的三个女儿全都强奸了,大女儿14岁,小女儿才10岁。女人打工回家,看到床下的安全套才知道三个女儿都受害了,女人抱着三个无辜的女儿痛哭起来,当即向公安派出所报案。犯罪分子虽然得到了惩罚,但对三个小女孩的生理和心理带来的伤害无疑是沉重的。

        2009年,鄂西北某村一个12岁的女孩,因母亲去世后辍学回家,父亲外出打工,她就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后来,她和村里几个女孩被骗到外地一个路边餐馆打工,她一去就被软禁,老板逼迫她卖淫,2000元“开苞”之后,又逼着她天天接客,染上了性病。最后连路也不能走了,倒床不起,老板怕出人命才叫人把她送回家乡。和她一起受骗出去的五个女孩都是留守儿童,最大的16岁,最小的年仅12岁。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资料显示,2008年,广东省审理的猥亵、强奸女童的案件就有三百多宗,其中大多是留守儿童。而自2000年以来,仅广东东莞就发生强奸、拐骗拐卖儿童案件243宗。

        据西部某地检察院统计,2007-2009年,该院辖区9个基层院共起诉性侵害留守女童案件124件,受害女童多达149人。其中,一个县一年就发生7起教师猥亵、强奸留守女童案,受害女童最大的13岁,最小的不到3岁。

        2009年“六一”儿童节前夕,《中国乡村妇女生活调查》作者吴治平女士在作客央视《半边天“血亲”》节目中,呼吁全社会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女孩性安全,严格学校的教育责任和父母的监护责任。吴治平女士分析了当前针对农村女孩的性犯罪几个特点:

        第一类现象:农村留守女孩被性犯罪分子列为首选的赚钱工具。犯罪分子以引诱、欺骗、容留等手段逼迫农村留守女孩卖淫,且手段花样不断翻新,有的是以招工、介绍到外地工作为名义,也有的是假装谈恋爱,先引女孩上钩,然后逼其卖淫。例如:一姓叶的留守女孩,罪犯分子汪某以与她谈朋友为名义,将她带进城,当晚与其发生性关系,还哄骗她说,一心想娶她,就是手里没钱,要她卖淫赚钱后就结婚。汪某把她送到私人旅社,叶女每天至少接6个嫖客,每个嫖客给50~80元不等,旅社老板提30元,剩下的钱全被汪某拿走。案发后汪某供认,一年中,他从叶女身上获得四万多元,而叶女接待了八百多个嫖客,却一分钱也没得到。

        第二类现象:轮奸留守女孩的现象有上升趋势。一些社会上的年轻“小混混”经常几个人一伙,抓住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女孩,拉到房间进行轮奸。有一名16岁农村留守女孩和同伴在火车站附近玩,被几个“小混混”瞄住,上前把这个女孩搂住就走,同伴女孩阻拦, “小混混”照着她就打,然后把她也一起拉进私人旅社,给轮奸了。

        第三类现象:针对留守女孩赤裸裸的性犯罪日趋严重,有的手段触目惊心。有一个丁姓犯罪分子开美容美发厅,店里的服务员都是从农村骗来的留守女孩,有的初中还没毕业。有一个留守女孩先被骗来被迫卖淫后,他们又逼她打电话给她舅舅和姑妈家,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她的表姐、表妹骗出来,姐妹三人都在一个美容厅里卖淫,而远在外面打工的父母则都蒙在鼓里,还以为三姐妹在一个工厂打工。

        2009年中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空政文工团副团长、著名歌手韩红一份名为《加强农村留守女孩性安全教育和保护》的政协提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韩红在这份提案中指出,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中以留守女孩居多。由于家庭、学校及社区缺乏对留守女孩的有效保护以及性安全教育,留守女孩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屡有发生,如何保护农村留守女孩的性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新问题。

        一年后,韩红做客人民网嘉宾访谈,指出:农村留守女孩的性安全保护成了特别大的问题,一些案例让人触目惊心。社会各界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生理的健康问题,保护农村留守女孩的合法权益。让她们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留守女童的未来,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湖南女作家阮梅在她的报告文学《世纪之痛》中痛心疾首地指出,“留守儿童一走进我们的视野,就带有巨大的冲击力。监护人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许多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得到医治,溺水、触电、车祸、被拐卖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

        从2006年开始,阮梅历时三年,跨越湖南、四川、广西、安徽等打工省份,就留守孩子托人“代管”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思考,尖锐地指出了“代管状态”下很多想不到的危险,常常会悄悄逼近一个个幼小的生命。

        “妈妈,妈妈,妈妈……”2008年,一个寒风呼号的冬夜,在四川沱江边居住的居民忽然听到呼啸的风声里夹杂着一个女孩儿凄厉的哭声。

        第二天早晨,住在河边的几户人一起来到河边,他们看到的是河边漂浮的一具女尸。经警方初步认定,女孩儿只有十四五岁,为自杀身亡。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女孩的尸体打捞上来后,在沱江河堤坝上搁了三天都没有人来认领。当地民警到附近的学校排查,才搞清楚死者正是学校高二的一名学生。通过学校,警察终于联系到了女孩儿在当地的唯一亲人——姑母。

        当法医进行尸检后,发现女孩儿已怀有身孕。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老师、同学不知道,姑母不知道,接到噩耗后姗姗来迟的父亲不知道,一直等到女孩儿入土也未联系上的女孩儿生前最后深情呼唤的妈妈,更不知道。

        死去的女孩叫玲儿。

        玲儿5岁时,父母出门打工,后因长期分居,感情出了问题,离异后孩子判给了父亲。父亲再娶,便把孩子托给老母照顾。奶奶年事已高,自己照顾自己都困难,带了两年后,便把孩子交给了看起来家境不错的姑母代养。

        玲儿常常思念母亲。一次,她在电话里向父亲询问起母亲吋,父亲抛下一句:“她死了!”便挂断了电话,留下玲儿一人在那里手捧电话,泪流满面。

        在后来的日子,玲儿喜欢上了班上的一男生,但两人确定关系没多久,玲儿却看见他和另一女生在学校林荫深处小道上散步。从母亲的长久不归,到小“恋人”的“背叛”,从小没有亲情关爱的玲儿的精神世界彻底崩溃了!

        就在这时,社会青年辉哥闯进了玲儿的生活。两人一起到饭馆吃她喜欢的饭菜,一起去歌舞厅唱歌跳舞,一直得不到母爱的玲儿对辉哥产生了深深的依赖感。谈恋爱后的玲儿不爱与同学说话,回家后也不理家人,一次生气把姑母家里的暖瓶全部摔坏后离家出走。自己便住进了一间搭建在乡村水沟边的草棚里。

        再以后,玲儿交往的男人开始不固定。在她死前的几晚,有人看见玲儿与不同的男人在草棚里频繁出入,哪怕草棚里只有她一个人,也会从里边传出她的笑闹声。当办案组根据乡亲提供的线索来到草棚时,只见玲儿睡觉的床木板已经塌陷,十几个残破的方便饭盒胡乱丢弃,引得一群蚊蝇狂飞乱舞……

        玲儿是到妈妈离家时的船码头投水自尽的。半年后,当玲儿的母亲风风光光地回到家乡,要接女儿去深圳读书时,女儿已经不在尘世。撕心裂肺之后,玲儿的母亲终究难以接受女儿已逝的现实,披头散发、赤身裸体在外跑,呼喊着:

        “玲儿——玲儿……你在哪儿?玲儿——玲儿……”

        留守儿童之痛,不仅仅是亲情之痛,还成为一个时代之痛,一个民族之痛。

        但,又有谁能听得见他们微弱的呼声?

        谁能看见他们伤心的眼神?

        谁能为留守儿童的安全买单?

        (摘自《世纪关怀——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年2月版,定价: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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