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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2年04月01日 星期日

    读书知味

    杨葵 《 书摘 》( 2012年04月01日)

        早已过世的哈佛大学教授布利斯·佩里说过,所有文学形式中,最灵活的莫过随笔,而有一个主题,人类对之有着持久的兴趣,随笔作家更是永远对之情有独钟,总能找到新东西可说,就是“书”与“读书”的主题。

        ——作者自序

        闲读书,读闲书

        说来惭愧,题目上这几个字,竟是我一直向往的读书生活。说向往,是因为越来越难做到了。 

        索性不曾有过这样的日子也就罢了,但是曾经拥有,所以一想起来,就像从小康之家已逐渐堕落成赤贫之人,禁不住要怀念往昔幸福时光。 

        那是上学的时候,经常逃课,上午睡到十点多,宿舍里的同学早在两小时前就已飞奔教室,我在空无一人的大水房刷牙洗脸,每个小动作都荡出悠悠的回声。洗漱完毕跑到图书馆,顶天立地数排大书架间,我像个将军检阅自己的士兵。找着可心的,揣回宿舍躺着看。常常发现,可能那些书太闲了,为众人所不屑,书都簇新簇新的,书后插着的借阅卡雪白无痕。 

        我所谓的闲书,按传统图书分类法,就是经、史、子、集里边的“集”。前三类大多厚重、深奥,是要学以致用的,读不出闲来。就是“集”,到我这儿,还专门要挑那些边三角四的,比如唐宋笔记、明人小品。 

        说起来,现在也不读什么经、史、子,仍然读集为主,但书闲只是一方面,人不闲,读不出真正的闲。 

        这是个向前冲的时代,人人都在名利的旅途奔波,我也身在其中,无力挣脱。古人说,浮生难得半日闲,这话搁我这里,要改成浮生难得半“时”闲更恰当。退一步说,即便真有了闲,可逍遣的场所多了,剧场、酒馆、音乐厅,这人拽那人拉的,不自觉两脚就往那儿挪了。 

        可在心底,还是向往闲读书、读闲书的宁静与自在。 

        倏忽就有今天,忙里偷闲,半躺床上读闲书,清朝李伯元的《南亭笔记》。读一会儿眯瞪一会儿,醒了继续读,舒服死了。窗外突然有暴雨倾盆而下,跑到阳台上看雨。看厌了,再回来,接着读。读到高兴处,点根烟,因为空气湿润,烟也不觉那么干了,抽着顺心。不知不觉中雨停了,天晴了,想起辛弃疾的词:千峰云起,骤雨一霎儿价,更远树斜阳,风景怎生图画……只消山水光中,无事过这一夏。午醉醒时,松窗竹户,万千潇洒,野鸟飞来,又是一般闲暇……

        包书皮儿

        现在的书越做越高级,不是精装,也常常加个套封,就是活动的、绕书一周套着的那物件。高级不一定就好,至少在我看来,目前的套封大多花里胡哨,没几个做得好看,所以买到这样的书,一般都把套封摘了扔了,清净。  

        早些年,却是没有套封还上赶着要包一层。上小学时,语文、算术、图画、常识,但凡是课本都找张旧报纸包上,不图好看,只表示爱惜。那会儿报纸少,报纸上又有好多内容,比如领袖的名字、画像,都犯忌讳,所以大家用来包书皮儿的选材,经常是同一张《人民日报》或者《参考消息》。课堂上哗啦哗啦一翻开,和当时全中国人民一水儿黑蓝衣着有着惊人的神似,像兵营,也算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后来长大些,知道爱美了,市面上挂历、画报什么的也日渐丰富,就开始把书包得五颜六色。会去琢磨扯哪一页画报,哪一面朝上,哪一截儿露出来最漂亮。在这事上花时间,丝毫没有浪费光阴的惭愧,更没有重复劳动的不耐烦。    

        开始大批量买书、包书皮儿,是“愤青”时代,一切以标新立异为准则,再好看的画报,都翻过来白底当面。更喜欢的是牛皮纸,因为觉得愈显拙劲儿。拙,几乎是每一个愤怒文艺青年的偏爱。现在回想起来,其实用牛皮纸包书皮儿的人多了,自己这所谓标新立异,其实只是对自己的一个反叛。跟自己较劲,拧巴自己,也是一件每个愤怒文艺青年都乐此不疲的差事。 

        一度,书柜里除了白皮书,就是牛皮纸,薄厚不一的书脊上,是自己当书法来写的书名、作者名。又一度,看到孙犁老人著名的“书衣文录”心生艳羡,也开始模仿,蝇头小楷,在书皮儿上写点乱七八糟半文不白的句子,觉得特别有范儿。    

        再后来青春期结束了,一天在家闲待翻书柜,看那些书皮儿,以及书皮儿上的字,脸红心跳,觉出自己的画蛇添足、浅薄可笑,觉得书皮儿对那些书来讲,完全是个累赘。趁无人看见默默忙了一宿,把那些书皮儿统统拆了扔了。

        事到如今,又觉得对那些书皮儿,全盘否定一刀切,也还是一种较劲,像作家的悔其少作,毕竟是自己的一份“作”,该留的留,该扔的扔,不文过,不饰非,也许是更平和明智的成熟人生态度。何况就是包个书皮儿,远远谈不上什么过和非。    

        尴尬的畅销

        说起来令人哭笑不得,钱锺书、杨绛两口子,老了老了陡然成了畅销书作家。这还要考虑到老两口那么低调,如果姿态再配合一点,“钱”途更加不可限量。《围城》也就罢了,  《管锥编》、《七缀集》也能一版再版。真不明白那么深奥的学术专著,多少人读得懂。就算读得懂,多少人会去读?    

        起因是陈道明在荧屏上演了一回方鸿渐,以及继而兴起的媒体大炒作,渐渐将一位只想“默默存在”(钱锺书字默存)的学者,外加一位童趣盎然的作家打扮成了神。既是神,就差点祖坟都挖出来细数家珍。    

        后来这股浪潮又打到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头上。一出《人间四月天》,把一场想当然的徐志摩、林徽因、梁思成的三角恋合盘托给八卦成性的电视观众。媒体见有利可图,重拳出击,于是原本束之高阁的梁氏建筑学专著,赫然名列畅销书排行榜前茅。    

        也正巧,没多久又逢林徽因百年诞辰,书店货架上,一夜间平添众多林徽因清癯的面孔,林的母校清华大学出品了《建筑师林徽因》、  《梁思成林徽因与我》,其他出版单位也瞅准商机及时推出《记忆中的林徽因》、  《林徽因讲建筑》,以及一本好几十万字的《林徽因传》,等等。    

        对林徽因的盖棺定论是建筑学家、作家。她在建筑学上的成就,除了众所周知的参与设计共和国国徽,还曾与丈夫一起,耗时数年踏勘众多地域的古代建筑,编著中国传统建筑“文法课本”《清式营造则例》,开创用现代科学方法调查研究中国古建的学术先河。此外,作为清华大学建筑系的一级教授,培养出大批建筑学科的顶尖人才,功在千秋。在文学创作上,林氏惜墨如金,全部作品不过几十首诗和几篇小说,但其艺术造诣,及其在文学史上所占地位,却非同小可。朱自清曾撰写长文,力捧林氏诗作《别丢掉》。新时期诗歌研究专家也曾说过,林氏之诗,单从艺术角度看,实在高于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这样一位才女,后人当然怎么纪念都不为过,但我想说,似上述这番乡村赶集似的热闹情景,可能会让林徽因、梁思成在地下发出尴尬的笑声。    

        共和国成立以后,一男一女两大才俊作别文坛,男的是沈从文,女的是林徽因。转身之突然,之绝诀,恰如徐志摩的名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们不约而同地一头扎进学术研究,前者选择了文物与服装,后者选择了建筑。    

        林徽因曾经说:“我没有适合时代的语言。”她还说:“真佩服一些人整天说着大话,自己支持着极不相干的自己。”她甚至还说:“对我来说,读者不是公众,而是了解我、与我具有同感,渴望听我诉说,并且会有感动的那些人。”看看这些话,该明白一个文弱、清高、狷介的才女,看破世事纷杂,想的只是独善其身,尽力做好分内之事。    

        可是今日媒介如此聒噪,捕风捉影地臆想、夸大,对比一下林徽因仙逝前画下的那些一丝不苟的建筑图样,境界高低,天壤之别。    

        别再打搅那些让人尊敬的地下亡灵吧,该记住的人们都会记住,记在心里,像林氏诗句所写那样:“当时黄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

        多半句

        张爱玲未刊稿不断被搜集整理出版,这要多亏张爱玲遗物保存者,以及几位资深张爱玲研究者,他们付出很多心血,让读者看到一个更全面、更丰富的张爱玲。    

        《异乡记》是最新整理出版的张爱玲手稿,只三万多字,写在一个笔记本上。不全,后文显然遗失,是份残稿。    

        1946年,张爱玲26岁。年初,天地严寒,她从上海出发,去温州找胡兰成。路途艰辛,走走停停,居然走了几个月。路经大多是农村,一个从未到过农村的城市女青年,竟然不时需要在农村住宿,甚至有时在同一个地方一住一个月,感触之多可想而知。《异乡记》是这一路的如实记录。    

        《异乡记》是当日记写的,所以会如实记录。记录场景,记录经历,记录所思所想。书中有多处传神细节可以佐证这一推断。她描述某农家生活场景时说,“那情形使人想起丁玲描写的她自己的童年”。张爱玲如此写到丁玲,对现代文学史稍有了解的人会明白,显然是当日记在写。    

        不过一个年轻作家,尤其是一个已成名的作家,就算当日记写,也不会百分百如实。如果有读者把书中所写完全当做事实,那也太幼稚。以作家的禀性,即使是写日记,也会不由自主地按文学作品来要求自己,讲究遣词造句,注重起承转合,安排详略得当;甚至,会不自觉地掺入虚构成分。关于此,书中也有处细节有所表露——张爱玲通过人物对话,把自己写成了“沈太太”。    

        更何况,作家还不只是不自觉地高标准严要求,反而是自觉地用日记方式,积累创作素材。事实上,《异乡记》里一些段落、一些人物,后来确实用在了《小团圆》、《秧歌》等长篇作品中。  我因从事编辑工作,读过大量当代年轻作家手稿。读《异乡记》时有个强烈私人感受:和我读的好多手稿好像啊。这一方面说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张爱玲热”影响了多少青年人的文风;另一方面我也想说,别的作品且不论,单说《异乡记》,写得确实很优秀,但也只是一个比较优秀的26岁女青年的一部文学作品,太多的过誉之辞似可不必,实在不该那么神话。    

        话说回来,其优秀也是不争的事实。举个小例子:对大部分青年作家而言,写出“几只鸡,先是咯咯叫着跑开了,后来又回来了,脖子一探一探的,提心吊胆四处巡逻”这样的句子,已经很准确很有文采了;但是张爱玲继续写道:“但是鸡这样东西,本来就活得提心吊胆的。”我管这种笔法叫“多半句”手法,一下子就把文意荡到更为广阔的境地。“多半句”笔法在《异乡记》中常有显露,学习张爱玲文风的读者不妨细心体会。    

        《异乡记》最初叫《异乡如梦》,对张爱玲来说,这是一场又冷又湿又腻的梦,也许后边有个好结局,可惜我们看不到。

        (摘自《西棒槌》,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1月版,定价: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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