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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谷歌图书搜索计划:福音还是噩梦?

    [美]罗伯特·达恩顿 著 熊祥译 《 书摘 》( 2011年12月01日)

        除了维基百科,谷歌已控制了大多数美国人的网络信息获取方式,不论他们是想了解人物、商品、场所,还是任何其他事情。现在,谷歌图书搜索计划承诺建造历史上最大的图书馆和图书公司。

        过去4年间,谷歌将数以百万计的图书数字化并将之上传至网络,这些书来自大型研究型图书馆的收藏,其中很多是受著作权保护的。这项工程被称为“谷歌图书搜索计划”,一些作者和出版社因此提起诉讼,控告谷歌侵犯其著作权。经过长期谈判,原告和谷歌达成和解,这个结果也许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对图书世界产生深远影响。未来会怎样发展呢?

        无人知晓。因为和解方案如此复杂,我们很难评估它在新环境下产生的法律和经济后果。研究型图书馆的负责人有着明确的共同目标:希望开放图书馆的收藏,让任何地方的读者都可以看到馆里的书。如何实现这个目标? 

        图书馆的存在是为了促进公共利益:“鼓励求知行为”,使“人人享有”知识。企业的目标是为股东赚钱,这也是好事,因为公共利益有赖于能创造财富的经济。但如果允许将图书馆馆藏商业化,我们就无法避开一个基本矛盾。将藏书数字化并出售其电子文本,却不能保证它的良好的开放性,就是在重复过去出版商们剥削学术刊物市场的错误,但前者规模要大得多,因为它会以互联网为工具将那些属于公共领域的知识私有化。根本不存在无形的手去纠正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间的失衡状态。

        4年前,谷歌开始将研究型图书馆中的藏书数字化,提供全文搜索,在互联网上向大众免费开放。例如,现在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阅读和下载牛津大学博德莱安图书馆收藏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1871年初版的电子文本都是可以实现的。大家都受益了,包括谷歌,它从一些经过慎重考查的网络广告中获利。谷歌还不断增加受著作权保护的图书馆藏书的电子版,以便提供小段文本摘录的搜索服务。2005年9月和10月,一群作者和出版商集体起诉谷歌,其理由是侵犯版权。2008年10月28日,经过长期秘密谈判,双方宣布达成和解方案,该方案有待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批准。

        这份和解方案催生了一家名为“图书版权注册”(Book Rights Registry)的维护著作权所有者利益的公司。谷歌将销售一个巨型数据库的准入资格,该数据库主要由来自研究型图书馆、受著作权保护的绝版书电子版组成。学院、大学和其他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机构许可证”来订阅该数据库。“公共准入许可证”允许公共图书馆获得这些资料,谷歌会提供一台计算机终端作为免费阅读电子书的服务器。此外,个人也可以向谷歌购买“消费者许可证”,以获取电子书并将其打印出来。谷歌将和图书版权注册公司合作,把一部分收入分配给著作权所有者,其中谷歌保留37%的收入,后者分配余下的63%。

        与此同时,谷歌将继续在公共领域开放图书供用户免费阅读、下载和打印。据报道,到2008年11月,谷歌已将700万本图书数字化,其中100万本用于公共领域,100万本有著作权保护和被印制成实体书,500万本有著作权保护但已绝版。最后一类将是通过“机构许可证”才能获得海量的电子书。

        受版权保护并出版的书中有很多将不会出现在这个数据库中,除非版权所有者同意图书被收录。这些书仍将作为印刷品按传统方式出售,也可能制成电子版销售给个人消费者——需要购买“消费者许可证”才能下载和阅读,也许最终会以像索尼阅读器这样的电子阅读器作为销售工具。

        读完和解方案并理解其条款含义(这个任务并不轻松,因为它共有134页、15份法律附件)后,人们也许会不知所措:这是一份可能促使世界最大的图书馆成立的协议。不可否认,这座图书馆将是数字化的产物,但它会令美国国会图书馆和欧洲所有国家的图书馆相形见绌。而且,经过与作者和出版商共同确定方案条款后,谷歌还有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书商——不是连锁书店,而是可以超越亚马逊公司的电子服务供应商。

        一家有如此规模的企业注定招致我提到过的两种反应:一方面是乌托邦式乐观主义,另一方面是对信息渠道控制权日益集中的危险充满悲观情绪。

        所有美国人(也许最终包括全世界的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美国各大研究型图书馆几乎所有的藏书,有谁不会对这样的前景感到欢欣鼓舞呢?谷歌的技术能力不仅让读者有书可读,而且还能为研究者创造非同寻常的机会——为其提供从直接的文字搜索到复杂文本查询的整套服务。某些情况下,当图书出现破损时,参与的图书馆可以用电子版代替。谷歌还会为残障读者提供专用文本。

        不幸的是,谷歌在所有公共图书馆提供计算机终端以便读者免费使用其数据库的承诺受到了某些限制:如果读者不向版权所有者付费(尽管谷歌一开始就支付了这样的费用),那么他们将无法打印任何受版权保护的文档;此外,一台计算机终端几乎不能满足大型图书馆的需求。但谷歌的慷慨之举将是小城镇里的卡内基图书馆的读者的福音,他们能获得比现在纽约公共图书馆的读者还要多的书。

        谷歌不是行会,也不打算实施垄断。相反,它在追求一个值得赞赏的目标——提高信息的开放程度。但和解方案的集体性质让谷歌完全不惧怕竞争。大多数拥有美国著作权的作者和出版商被自动包括在方案内。他们可以选择退出,但无论怎么做,任何从事图书数字化的公司没有得到他们所有人的同意——现实中这是不可能的,或者不经历另一场集体诉讼,它们是无法开始工作的。如果和解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这个过程可能长达两年),谷歌将会控制美国事实上所有版权书的数字化工作。

        这个结果并不是我们一开始就预料到的。回顾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资料数字化过程,现在可以看到我们失去了大好机会。美国国会和国会图书馆的行动或者一个得到多种资金支持的研究型图书馆的伟大联盟,本可以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完成这项工作,采取以公共利益为先的形式。本来通过各种方式分摊成本,例如按数据库使用次数收取费用,或者在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国会图书馆那里申请一笔预算,我们可以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合法收入,同时保持数据库的免费开放。我们本可以建立美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亚历山大图书馆的21世纪版本。现在一切都太晚了。我们不仅未能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更糟的是,我们正在将一项公共政策议题(控制信息渠道)的决定权拱手让与私人诉讼。

        当政府还在呼呼大睡时,谷歌开始行动了。它并没打算在法庭上解决问题,而是直接开展工作,在图书馆检索图书。检索工作如此有成效,引起了他人的兴趣,很多人都希望能从潜在收益中分一杯羹。图书的作者和出版商要求按照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利分享收益,没有人可以对此说三道四;同样,人们不应该自以为是地草率评价这场诉讼的对立双方。美国地方法院的法官将根据和解方案的法律效力作出判决,但结果主要是围绕如何分配利益,而不在于是否促进公共利益。

        诉讼结果对谷歌来说是意料之外的结果,它得到的回报只能被称为垄断,一种新形式的垄断,不关乎铁路或者钢铁,而是关乎获取信息的渠道。谷歌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微软数月前放弃了图书数字化的重大计划,开放知识共同体(前身是开放内容同盟)和互联网档案库等公司的规模很小,无法与谷歌匹敌,后者有财力实施大规模的数字化。经过与作者和出版商达成和解,谷歌可以在一个保护性法律壁垒的框架内提高其经济实力,而且因为集体诉讼涵盖了所有作者和出版商,其他任何公司即使有能力,也无法在这个保护性领域开展图书数字化业务。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将不得不再进行一场著作权战争。如果美国法院维持对和解方案的判决,只有谷歌会受到相关著作权法规的保护。

        谷歌的过去表明它不会滥用财力和法律的双重壁垒武器,但如果谷歌现任领导人出售公司或者退休,会出现什么情况?大众将从未来谷歌的要价(特别是机构订阅许可证的价格)中找到答案。和解方案使谷歌可以自由地与任何客户进行交易谈判,不过它宣布了两条指导性原则:(1)从权利所有人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利率出售所有图书和许可证;(2)为包括高等教育机构在内的大众提供广泛的图书获取渠道。

        假如谷歌看重收益率、轻视开放性,会发生什么情况?如果我没有误解和解方案的条款,可以说什么也不会发生。只有为著作权所有者设立的注册机构才有权要求谷歌更改订阅价格,而如果价格太高,注册机构没有理由反对现行价格。谷歌也许选择让利于民,我有理由相信它会这么做,但它也可能采取另一种策略,这种策略已被证明可有效抬高学术刊物的价格:首先,以低廉的初始价诱惑订刊人,一旦他们上钩,就把价格抬高至大众所能容忍的极限。

        自由市场的拥护者也许要说市场会自我调节。假如谷歌要价过高,消费者会取消订阅,价格随之回落。但在和解方案设想的机构许可证机制中,供给和需求间没有直接联系。学生、大学教师和公共图书馆资助人不用为订阅电子书付费。这笔收益来自图书馆,如果图书馆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用于续订,可能会激起那些已经习惯谷歌服务的读者的强烈抗议。面对抗议,图书馆很可能缩减其他服务的支出,例如减少图书采购,正如过去它们对出版商提高期刊价格的反应一样。

        没人可以预测未来的情况。我们只能阅读和解方案的各项条款,猜测未来会怎样。如果谷歌以合理价格提供美国所有主要图书馆的藏书电子版,谁会反对?对比一下一个可获得如此之多电子图书资料的世界(即使价格不菲)和一个不存在此类资料的世界,难道我们不会更向往前者吗?

        也许不会。但和解方案将权力集中于一家公司之手,让数字世界发生根本性的变革。除了维基百科,谷歌已控制了大多数美国人的网络信息获取方式,不论他们是想了解人物、商品、场所,还是几乎任何其他事情。在最早的“大谷歌”基础上,还有谷歌地球、谷歌地图、谷歌图片、谷歌实验室、谷歌财经、谷歌艺术、谷歌餐饮、谷歌体育、谷歌健康信息、谷歌支付系统、谷歌快讯以及其他许多谷歌产品陆续问世。现在,谷歌图书搜索计划承诺建造历史上最大的图书馆和图书公司。

        无论我对和解方案的理解是否正确,它的条款如此环环相扣,无法分拆。现在,谷歌、作者、出版商和美国地方法院都不大可能对方案进行重大改动。这也是所谓信息社会的发展进程的分界点。

        (摘自《阅读的未来:改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阅读》,中信出版社2011年4月版,定价: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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