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 Tue

公告(9-12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20日 17版)
s
17版:公告(中缝)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10月20日 Tue
2026年10月20日

公告(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20日

  公告

  招远宝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龙青[掇劳人仲案字〔2026〕442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日15时00分在荆门市掇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一楼E108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荆门市掇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星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何伟诉你/你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26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6591号

  朱九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与被告朱九枝、明发集团(马鞍山)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你给付借款554395.77元及利息、罚息及律师费5000元;原告有权以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二街区27幢2306室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该财产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明发集团(马鞍山)实业有限公司对朱九枝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14日上午8时00分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7139号

  周露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与被告周露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你给付借款本金442383.18元及利息及律师费17695元;拍卖、变卖抵押的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一街区84幢403室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等。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日)上午8时30分,本案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益偃、张娜:

  本院受理原告宝鸡市祥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32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益偃、张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等共计14026.32元及利息)。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十里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廷伟:

  本院受理原告杨光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庙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公告

  河北洲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文娜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高区劳人仲案字【2026】572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10时在本委仲裁庭(保定市向阳北大街3003号一诺科技大厦12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人:史册,联系电话:0312-3327742

  保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公告

  河北硕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唐明宣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高区劳人仲案字【2026】516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保定市向阳北大街3003号一诺科技大厦12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人:史册,联系电话:0312-3327742

  保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公告

  石家庄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贺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高区劳人仲案【2026】643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高区劳人仲案【2026】643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保定市向阳北大街3003号一诺科技大厦12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史册,联系电话:0312-3327742

  保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公告

  保定贺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梁亚佥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高区劳人仲案【2026】594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高区劳人仲案【2026】594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保定市向阳北大街3003号一诺科技大厦12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史册,联系电话:0312-3327742

  保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宣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余志祥:

  申请人沈小青与被申请人余志祥民间借贷纠纷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宣仲案字〔2026〕第577号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受理通知书等案卷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良: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诉梁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到梁良,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梁良公告送达本院案号(2026)黔0103民初115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艳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被告李艳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23557号案件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郝峰:

  本院受理原告程邢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冀0131民初38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小前:

  本院受理周骁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周骁华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2435.44元(以本金4200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4日按年利率14.6%计算至2026年5月15日,利息为1859.76元;以本金8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1日按年利率14.6%计息至2026年5月15日,利息为575.68元);3.判令被告以尚欠本金5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5月1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支付利息,至借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4.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任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震:

  本院受理闵敏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闵敏诉讼请求为:1.判令准许原、被告离婚;2.判决婚内子女闵宇果归原告抚养,原告抚养费自理,被告有探望权;3.婚内财产房子(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帝景天成价值50万元)归张宇航(现已成年)所有,原告享有居住权,婚内债务房贷4万元由被告承担;4.本案所有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任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645号

  丁锋:

  本院受理原告李友山诉被告丁锋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123号

  戴锋: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江阴市宁渤日化包装有限公司、黄佳:

  本院受理原告王瑞金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0103执6288号

  金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与金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外人江苏联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