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 Wed

响应中国人权理念 共创“无障碍”未来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4日 12版)
s
12版:国际新闻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10月14日 Wed
2026年10月14日

响应中国人权理念 共创“无障碍”未来

  【鸣镝】

  10月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3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中国代表53国提出的“无障碍建设促进所有人享有人权”决议。这是继2024年首次通过同名决议之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再次通过相关决议,对国际社会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各类群体人权、积极应对老龄化、加强相关领域全球治理与标准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无障碍环境建设秉持“弱有所扶”“老有所依”理念,为各类群体平等便捷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实现各项人权提供重要保障。本次决议草案着眼人口老龄化,致力于推动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呼吁各国在新兴数字技术开发使用中,坚持创新、包容、开放、公平、安全、可靠等原则,促进无障碍信息交流。

  多国在发言中赞赏中方积极推广“人人享有无障碍”理念,为无障碍事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认为决议呼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促进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和迫切需要。

  2024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7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了中国代表30个国家提出的“无障碍建设促进所有人享有人权”决议,系联合国历史上首个无障碍专题决议。两年后再次通过,提案国从30国扩大至53国,体现了这一议题在国际人权议程中的持续推进。

  中国在无障碍领域的理念、立法及实践均走在世界前列。“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公共设施、信息交流、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逐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无障碍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三大维度,将受益人群从残疾人、老年人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从物理空间到数字空间,从消除物理行动障碍到保障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长期以来,中国在人权理事会通过共同发言、举办边会、主提决议、举办展览等举措,持续推动无障碍议题从“设施建设”升维至“人权保障”,为全球无障碍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在相关发言中,中方多次呼吁加强人工智能促进无障碍领域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尤其是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和技术支持,着力弥合数字鸿沟和发展不平衡,就实施人人享有无障碍方面的良好做法开展国际和区域交流,充分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共同需求和呼声。

  在本届人权理事会会议期间,中方和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共同举办“人人享有无障碍”主题展览,展出高新智能辅助器具、残障人士艺术作品等,从科技、文化、就业、法治等角度全方位展现中国推动“人人享有无障碍”的生动实践,既是落实相关决议的重要举措,也为分享无障碍建设经验搭建了良好平台。

  “一个无障碍的环境更加包容、更具韧性,也更加安全,这不仅关乎当下,也关乎我们的未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尔克如此评价。此次决议通过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及多国也向中方表示祝贺。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中国践行全球治理倡议,在联合国平台加强人权理念引领,为无障碍建设提供新思路、注入新动力。未来,中国将继续与各方深化合作,同国际社会一道,不断丰富人权保障实践,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蔺紫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