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古今意蕴
“格物致知”称得上是中国思想史上最有生命力的命题之一。这个命题最早出自《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这段被后世儒家反复咏唱、奉为圭臬的“八条目”中,实现“修齐治平”必先“格致诚正”,格物致知在其中占据了首要位置。宋代朱熹从先秦儒家典籍中精选《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作为儒生必读书目,后世更是将此四书作为科举的敲门砖,从而使格物致知成了一个人人皆知、仿佛无需深究就自明其意的金玉良言。然而事实上,两千多年来,格物致知的意涵已经发生多次转变,厘清其转变的过程、契机乃至原理、价值,对于现今继承、发扬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有着重要意义。
最初的“格物致知”究竟何意
对于今人而言,“格物”,就是向外探求事物的性质和原理;“致知”,就是因此获得相应的知识,这同时也是一个内化的过程。这个词现在常常用于自然科学,局限于认知的领域,并没有道德的色彩,大致可以表达出两方面的意思。首先是强调求知的程序,必须由外而内,由客观而主观,因此任何跳过外在的观察、认识、分析、判断而获得的所谓新知,都是不科学不可信的。其次,这个词往往在探究未知世界、解开事物奥秘的时候使用,从而鼓励不畏艰难、不断探索的精神。但这样的解释似乎没有多少哲理性可言,与古人对这四个字的高度重视、极度倡扬难以照应。
其实上述这种解释思路,在历史上出现得较晚。到了清代,戴震等具有实学理念的学者将“格物”视为研究典章、名物、历算、地理等实际问题的学问,这就为后来用格物致知接应西方科学打下了基础。近代,刘师培在《格物解》中指出《大学》的“致知在格物”,“不过言扩充知识在于引致事物日与相接耳”,这就把格物致知看作是纯粹针对外在事物的客观认知活动。后来,“格致”一度成为“科学”(natural philosophy/science)的译名,格物致知在今天被广泛理解为理性至上、不尚空谈,和清代尤其近代以来对其诠释的转向有很大的关系。
那么,最初的格物致知究竟何意?主要适用于怎样的场合?如前所言,“格物致知”首次连用出现于《大学》,而且和“诚意正心”并列,成为“八条目”的前四条。值得注意的是,《大学》对“诚意正心”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给出详细的解释,却没有对“格物致知”作出解释。或许作者觉得这是常识,没有解释的必要了。但《大学》其实还是留下了一些端倪,如此文一上来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可见“大学”的宗旨在于“止于至善”,所以“知”的目标是懂得“止”,即懂得完善的境界。懂得了这些,才有可能“有定”“能静”“能安”“能虑”“能得”。这些名词,显然都是人心理活动的形容,这就容易理解“诚意正心”为什么在“格物致知”后面了。因为只有“知止”,才能为心确定方向,才能让心获得安顿,才能有是非的标准。郑玄注“致知在格物”时说:“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可见“知”决定一切,有了正确的“知”,才能判断是非善恶。联系到《大学》说的是学习之道,从“知”开始讲起,也是完全合理的。这就是所谓“知所先后”,只有先树立正确的“知”,后面的一切,即“诚意正心”以及“修齐治平”才能顺利展开。但《大学》这个“知”的内容还相对狭隘,仅仅停留在伦常之知、人事之知的层面。
既然儒家主要基于道德的立场,将是否符合伦常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那岂不是应该先“诚意正心”后“格物致知”才更合理吗?不然这个“知”如何能保障不偏离正道呢?我们今天会这样去思考,很大程度是受到孟子的影响,《大学》的出现应该在《孟子》之前,还没有到这一步。
《大学》之所以把格物致知放在第一位,很可能和中国早期思想中特别重视掌控万物的观念有关。裘锡圭先生对此有过很好的研究,在《说“格物”》一文中,他指出“格”和“致”(或“至”)的意思是一样的,都表示“来”,早期文献中,有很多“致物”的记载。“致物”就是使“物”来,即能让万物听从人的安排和调度,这个“物”的范围很广,可以是使人生存的粮食,也可以是鬼神、人事、百姓。但能“致物”者绝不是一般人,只有黄帝、尧、舜、禹这些圣王以及少数有德者即有高超能力者,才具有先知先觉的本领,可以轻易地掌控万物。“致物”的关键在于知晓事物的名称,在古人看来,名称代表着事物的本质和属性,知道了事物的名称,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掌控对象,使之为我服务。如《国语·鲁语上》说“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即黄帝能够为万物命名,从而教导百姓正确地加以利用。《逸周书·太子晋》说:“公能树名生物,与天道俱,谓之侯。”《逸周书·本典》说:“明能见物,高能致物,物备咸至曰帝。”也说的是那些能够为万物立名、让万物为我所用的人就能成为“帝”“侯”。反之如《逸周书·常训》所言“九德有奸,九奸不迁,万物不至”,万物不会听从无德之人。所以,“格物”和“致知”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体之两面,能使“物”来者,也能使“知”来,甚至对于生而知之者来说,“知”更是在先者,有了“知”才使“物”听从于我。显然,这是一个认知的话题,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第一步在于格物致知,“物”的范围、“知”的对象极为广泛,而且带有神秘的色彩。
到了撰写《大学》的时代,或许只有圣王或有德者才能“致物”的神秘感已经淡化。但“格物致知”是认识世界第一步的根本性思维依然保留着。在认识事物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谈“诚意正心”,谈“修齐治平”。只不过如前所说,《大学》“知”的内涵已经大大窄化,主要是服务于社会人事的道德之知、伦常之知,也就是主要关注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有了正确的价值判断,“心意”才有可能得以诚正,然后由内而外,“修齐治平”的修身功夫和社会实践才能次第展开,这个逻辑是可以理解的。《礼记·乐记》说“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虽然说的是圣王能够通过音乐的手段使“物”至,但落脚点也在价值判断的“好恶”上,有助于理解《大学》的逻辑。
孟子则把这个逻辑颠倒过来,虽然孟子没有这么明确地说,但是先格物致知再诚意正心几乎不可能了。作为一种心性论,孟子有其鲜明的立场,即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发掘天生于心中的性善,其他都是次要的。因此没有必要再将“格物致知”视为首要之事,如果用“八条目”去衡量孟子,那么“诚意正心”之后的六条目就足够了,“诚意正心”才是正确行动的保障,后来王阳明的学说也是这个逻辑。
宋明以后的“格物致知”
宋明以后,基于儒学发展的需要,儒家纷纷为“格物致知”作出新解。例如朱熹要诠释《大学》,讲解为学的次第,就必须说清楚“格物致知”的必要性。朱熹希望用儒学解释和解决世间的一切问题,所以他的视野不再局限于人间伦常,而是扩展到“天理”,用“天理”来说明包括人伦在内的万事万物的合理性。因此,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突破了《大学》的藩篱,把“物”回归到存在于世界的一切事物上,这产生出一种无所不包的格物理论,即“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缺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缺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缺了一物道理。须着逐一件与他理会过”。为此,他把“格”字解释为“至”,把“知”解释为“推极”,“格物致知”就是穷究事物之知,为学或者读书的方法是通过“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的循序渐进,然后达到“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的豁然开朗。当然,朱熹不是自然科学家,他要格出的“天理”也主要是与道德行为相关的伦常之理,但在今天看来,说他的格物说具有由外向内、肯定经验知识、强调由量变到质变的科学精神,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在后人看来,朱熹的格物说有强调知而偏离行的可能性。到了元代,吴澄已经有了纠偏的意识。由宋入元,经历过亡国之痛的吴澄,痛恨徒事讲学而不事实行的学风,唯恐朱熹格物之学流于训诂讲说。因此,他强调“知之而不行者,未尝真知也”。他认为八条目中,“格物”和“诚意”尤为重要,“格”代表领悟,“诚”代表实践,“格物”之后必须马上继以“诚意”,所以吴澄的格物说是一种知行结合的道德实践。
明代,王阳明将格物学说进一步与知行合一相结合。王阳明特别推崇孟子的性善学说,认为“心即理”。这里的“理”并非万事万物之理,而是人间伦常之理。“理”不必向外求,而是天生内在于人的心性之中。他早年也曾相信朱熹“即物穷理”的说法,但在“龙场悟道”之后,“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由此可以推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所以,王阳明对“格物致知”作了新的解读,把重点放在了“致知”上,甚至颠倒了“格物致知”的顺序,变成先“致知”才有可能实现“格物”。王阳明以“正”训“格”,“格物”变成了“正念头”。“知”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知识,而是“良知”,因此“致知”就是“致良知”,就是“发明本心”,发掘人天生于内心的道德自觉。王阳明的“心”也不是生理意义上的感知能力,而是能够判断是非的道德知觉。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八条目里面,王阳明更重视的是“正心诚意”,只不过他为了批判朱熹需要重新解释“格物致知”,但这个解释显然是以“正心诚意”为前提的。
表面上看,这是格物学说诠释方向上的重大转变,但这不能简单视为学理上的变化。从学理上看,王阳明学说未必比朱熹学说合理,其解释有很多牵强之处,距离《大学》作为为学之道的本意甚远。王阳明的格物说之所以能够在历史上产生巨大影响,是因为这个学说大大推动了儒家知行合一理论的发展。其实,“心即理”“致良知”说的都是知行合一,“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有道德良知的人天生就能统率自己的行动,并在当下作出正确的选择,而不需要经历繁复冗长的学习过程,这对于儒学的迅速推行和广泛实践当然有着极大的好处。但王阳明的解释一味强调在“心上用功”,用“正心”代替“格物”,也有忽略外在规范对人心的约束、空谈心性以及忽略客观认知的弊端。
后来,王艮把“格”读为“格式”“絜矩”,说自己的身体就是“矩”,以此去“正”天下国家。在这里,“格物”变成了修身功夫,较之“心”,“身”更具有优越性。其解释虽然比较独特,但目的还是一个,那就是重视力行,强调实践功夫“真真实实在自己身上”,这种知行合一的理论比王阳明走得更远。
到了近现代,“格物致知”脱离儒家伦常语境,变成一种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重点回到了“知”,和“行”没有太多关联了。
综上,“格物致知”学说从先秦到现代,经历了以一个由简单到复杂再到简单、由外向内到由内向外再到由外向内、由重视知到重视行再到重视知的过程,后世的解释都有其合理性,但又都有其弊端。我们今天的认识实际上回归到《大学》的本意,强调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第一步在于“格物致知”,而剥离了后世不断强化的伦理色彩。当然,由后世格物说发展出来的知行合一精神,是中华文明的宝贵遗产,值得我们继承发扬。
(作者:曹峰,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黄老道家思想史”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