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1日 Mon

中国文论的“人学”根基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21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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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版:文史哲周刊·文学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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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9月21日 Mon
2026年09月21日

中国文论的“人学”根基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文学体系建构】 

  文学是人学,文学理论也是围绕文与人的关系展开的。数千年中国文学理论的发展以中国文化的“人学”为根基。当前构建中国文论自主知识体系,须从思考中国文化的“人学”开始。

“性”“情”“欲”辨

  人性是“人学”基本问题。《礼记·中庸》曰:“天命之谓性。”人类的一切作为都须遵循自然万物之性与人之性。性自天而情自地,人类是物质存在和社会存在,外物感动诱惑则产生情意,人与物、人与人之间是情感的连接。对于性与情的关系,中国文化有性内情外、性静情动、性阳情阴、性善情恶等不同认识。总体上说,情生于性,性与情相对而又相应,片刻不分离,人不能有情无性,也不能有性无情。人类不仅与自然万物同生共气,更具有道义性情,因此超出万物,是万物之灵。

  《说文》云:“情,人之阴气,有欲者。”欲,贪也;贪,念物也。七情曰喜、怒、哀、惧、爱、恶、欲,其中包括欲,似乎情与欲是难以切割的。大致来说,情是意向性的;欲则是对象性的,总是指向外物。欲望促使人类种族繁衍,追求物质丰富,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欲壑难填,欲望过度膨胀会损害他人合理利益、违背社会法则秩序和自然承受能力,丧失人之为人的本性,即常所云“欲胜则乱性”。因此中国文化对“人欲”多有警诫,进而上升到对“情”的节制。董仲舒《对策三》曰:“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他并非禁止情欲,而是主张节制、规范、引导情欲,使情与性不相背离。

  传统性情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性情之辨”与“天理人欲之辨”两阶段。汉代主流思想是性阳情阴,也有关于性善情恶的争论。魏晋至盛唐时期,对情的认识多是正面的,甚至出现“情之所锺,正在我辈”(《世说新语·伤逝》)的重情思想。到了中唐,因为社会问题突出,加之佛学思想的影响,李翱主张去情复性,再次将性与情相对立。

  宋儒也加强了对情的限制。邵雍《击壤集序》曰:“情之溺人也,甚于水。”因此须对情加以规范节制。宋儒将性与情相对举,进而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认为“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这种说法在物质匮乏时代具有抑制穷奢极欲的积极意义,但是温饱之后适当要求美味并非过分。受此思想的影响,在文论上提倡“理性情”“性情之正”,以格范情。中晚明以后,江南经济发展,市民阶层的物质追求和精神享乐需要新的理论支撑,于是发起了“情”对“理”的反制,出现了“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李贽《答邓石阳》);“人情所在,即天理也”(刘宗周《答王生金如》);“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之类论断,消除天理对人欲的压抑,张扬人的感性欲望的合理性。到了现代,在外来个性主义思潮、生命意志、反理性主义学说的裹挟下,“尊情主义”得到至高的标举,人的情感得到极大的解放,但“情”有时会堕落至“欲”的层面。“情非度制不节”之类的命题被唾弃为落后过时,很少提及。

  其实中国文化是在性、理、义、气、志等构成的心智系统中谈论情欲的,能纠正唯情论的偏差。袁枚论诗提倡“性灵”,认为“人欲当处即是天理”(《再答彭尺木进士书》)。戴震解释“当处”即在“同然心”上的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朴素的道德黄金律依然是今天衡量情、欲等人性问题的基本原则。

写通天尽人之怀

  《诗纬·含神雾》曰:“诗者,天地之心。”天道无言,四时行而百物生,但若没有人类的文明,天地就处于混沌状态。正是人类的文明、文化和文学,彰显天地之道,传达天地之心。自然山水只有进入文人笔墨世界才走出浑朴,获得灵性;人类的德性事功也凭借诗文咏赞而进入永恒。白居易《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曰:“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明人评《忠义水浒传》曰:“若令天地间无此等文字,天地亦寂寞了也。”文学沟通天人、感动人我,只有在文字的世界才真正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所以王夫之《古诗评选》称诗歌最高的境界是“以追光蹑影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

  写通天尽人之怀,文学家须走出小我,进入大我。《周易·同人》曰:“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如果困于一己之名缰利锁,处处从私心臆见出发,所见无非偏僻鄙陋。只有品德高卓、襟怀澄澈的君子,才能以天下至诚而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文学家最具有同情心,能以己度人,以心度心,不仅通彼此之怀,还能通达物情。文学具有感动人心的力量,“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周易·咸卦》);反之,“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荀子·乐论》)。感动的结果迥然有别。中国文论对文人品德和见识有很高的要求,文人须能“道得人心中事”,为人类全体之喉舌,即人人心中皆有而口所不能言的事与情,文学家代为表达,如金圣叹所谓“诗非异物,只是人人心头舌尖所万不获已、必欲说出之一句说话耳”(《与家伯长文昌》)。“道得人心中事”还有更高层次,即“巧于构想他人所百思不到者,既读之,而适为人人意中所有”(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这样的文学构想,具有导人游于他境界的心智启示和艺术魅力,是新世界的“探照灯”。

“言志”“缘情”“抒情”辨

  “言志”与“缘情”是两个重要的文论命题,“言志”具有经典权威性;“缘情”代表个体文人的创作主张。在现代文化语境中,“言志”丧失了权威性而逐渐被“缘情”所取代,似乎“缘情”更符合诗的本质,“缘情”又转义为“抒情”。

  回到传统文论来看,把情与志完全等同或对立是非常稀少的,《文选》李善注曰“诗以言志,故曰缘情”;孔颖达说“情、志一也”,把二者等同起来。张炎《词源》说:“词欲雅而正,志之所之。一为情所役,则失其雅正之音。”又把它们相对立,这是理学影响的结果。情、志并举在古代文论中比比皆是,《毛诗序》《文赋》《文心雕龙》都不乏其例,说明中国诗歌表达主体怀抱非常广泛,能调适情感与理性、个人与社会、创新与传统之间的矛盾,不片面,不极端。现代学者用“抒情”对译lyric,是对屈原“发愤以抒情”的发展,刻意回避了经典化的儒家诗学命题“诗言志”。

  问题是,“缘情”与“抒情”能不能画等号?

  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与《史记·礼书》“缘人情而制礼”句式相近。先秦管子已提出缘情制礼“而为之节文”的说法。缘,意为依从,顺着。缘情制礼,即圣人顺着人情意的发舒而制作礼仪加以规范和引导;缘情绮靡,指诗这种体制是顺着人情发舒而以绮靡之言加以修饰美化。“缘情”并非关键,刘歆《七略》已提出“诗以言情,情者性之符也”;关键在于“绮靡”。李善注《文选》曰:“绮靡,精妙之言。”诗是以精妙之言对情感加以修饰美化。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曰:“君子美其情。”“美其情”三字可帮助理解“缘情绮靡”。鲁迅《汉文学史纲要》说汉字有三美:“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意美以感心。”缘情而绮靡,即具此三美。

  “抒情”一词源自《惜诵》“发愤以抒情”。王逸注:“抒,泄也。”陈绎曾《文筌》曰:“抒情,直陈哀乐。”中国文学讲究内质外形并美,崇尚华美流丽、婉转含蓄,即《文心雕龙·总术》所谓“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直陈哀乐,并非值得肯定的艺术表现,因此“抒情”一词在传统文论里较少使用。到了现代,在外来浪漫主义文学的影响下,直陈哀乐的“抒情”被视为诗歌的本质,绮靡精妙之言的传统则被放弃了。言之精者为文,文之精者为诗。如果放弃对精妙之言的追求,那不能不说是文学的一大缺憾。

  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大众成为文艺活动的主体,文艺创作和传播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文艺的“人学”根基并没有大的改变。这里所谈传统文论的一些原则对于新大众文艺依然具有指导意义。构建中国文论自主知识体系,应当自觉地接续文论传统,使它焕发生命活力,助益当前的文艺建设。

  (作者:周兴陆,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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