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5日 Tue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15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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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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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9月15日 Tue
2026年09月15日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

  【观察与思考】  

  “十五五”时期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攻坚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列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唯有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方能抢占全球创新制高点、赢得制胜先机,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关键支撑。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从创新源头到产业化应用的长链条,是涉及多环节、多主体的系统工程。打通这一全链条,目的是有机整合分散的创新资源和孤立的科研环节,更加高效地推动前沿技术切实转化为先进生产力。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应有之义。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既要求在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形成原创性、引领性突破,也要求将技术优势持续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现实生产力的跃升。打通全链条,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在应用中迭代升级的必经之路。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动力引擎。贯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链成群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同时,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技术需求也能反向牵引科研方向,促使创新主体围绕产业关键问题持续开展协同攻关,形成“以创新赋能产业,以需求牵引创新”的双向赋能良性循环,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持续动能。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抓手。当前,大量科技成果沉淀于实验室阶段,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死亡之谷”亟待跨越,制约着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打通全链条,有助于系统破除创新要素流动障碍,建立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市场化服务和政策保障相互衔接的转化机制,切实将创新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践根基。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率,现实中还面临协作机制不完善、转化环节不够畅通、政策支持“碎片化”等挑战,打通全链条,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才能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

  多主体协作机制亟待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涉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转移机构、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但目前仍存在各方主体间目标取向不尽一致、信息资源互通不足、协同机制尚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错配。高校等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的供给主体,研发创新方向大多基于学科发展和成果产出考虑,评价体系也侧重于科技成果数量,常常忽视技术成熟、产业适配和现实贡献等转化成效指标。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力军,在前端研发环节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不足,其技术需求尚不能充分进入科研机构项目调研、研发组织和成果评价过程。二是成果转化多主体权责边界模糊。创新主体之间的跨组织交流通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各主体对科技成果的价值判断标准尚未统一,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难以达成共识,最终会削弱多方合作的内在动力。研发失败、中试受阻、技术泄露等风险的责任认定与损失分担机制尚不完善,制约了深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协作的可能性。

  科技成果转化环节亟待衔接贯通。概念验证将市场验证和风险识别前置评估,中试熟化验证规模化落地的可行性,是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跨越“死亡之谷”的重要桥梁。然而,当前建设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平台仍面临多重制约。一是建设资金保障不足。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项目具有前期投入高、建设周期长、短期收益低等特点,市场化资本往往“望而却步”,政府财政补贴也“捉襟见肘”,难以覆盖平台建设前期成本,稳定的运营经费更是无以为继。二是专业化服务能力欠缺。不同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思路不同,当前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平台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存在同质化现象,加之兼具专业知识与商业思维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短缺,难以为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桥梁提供全流程服务。三是运营机制尚不成熟。当前平台多依托事业单位或国企建设,审批流程冗长、响应速度滞后,缺乏按照市场逻辑主动对接市场需求、快速迭代服务的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政策保障亟待完善。首先是跨部门跨领域政策的横向协同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碎片化”情况还比较普遍,各部门基于自身职责制定的政策容易形成制度摩擦。其次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纵向衔接不够顺畅。宏观政策的“放权赋能”导向清晰,但基层落地却因政策理解、配套细则和执行方式不同而效果各异。一方面,中央层面强调“尽职免责”,但大多数基层单位因缺少明确、量化的操作规范而行为保守。另一方面,“放权赋能”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地方基层的承接能力,对资源匮乏的基层单位而言,科技成果与地方专业能力、转化资金和产业体系不匹配,权力下放可能演变为责任和风险下沉。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实践中必须系统谋划,注重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促进成果高效转化的良好环境。

  形成产业需求牵引科技创新的机制。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有助于提升技术供给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是打通创新链产业链堵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逻辑起点。为此,需要进一步推广“企业出题、科研答题”的揭榜挂帅模式。由产业界凝练关键技术需求清单,政府部门或行业联盟公开发榜,科研团队竞标揭榜,将企业参与度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保证科研方向瞄准产业难题。应用型科研机构评价体系要引入技术成熟度、产业适配度、成果转化率等指标,使应用型研发项目的验收与企业应用实效挂钩,从评价端校正科研选题与产业需求的偏差。进一步畅通企业早期介入研发的通道,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科研项目指南编制、中期评估和成果验收,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上的话语权,使产业需求贯穿研发全过程。

  构建多方协作、包容互信的成果转化共同体。化解多主体协作中的权责矛盾,是科技成果高效有序转化的重要前提,核心在于以契约和制度明晰权责边界。一是以“事前协议+里程碑管理+动态调整”保障各方权益。明晰知识产权归属,共同研发中按贡献度确定所有权归属,委托研发中按合同约定执行。建立里程碑管理机制,明确各阶段交付责任、中止合作时的清算方式。对于长周期合作项目设置“超预期贡献”的权益激励条款,实现动态权益平衡。二是建立风险共担与容错免责机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共济基金,针对研发失败、技术迭代导致的市场失利等情形,设定各方经济损失和研发投入的合理补偿比例。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营造鼓励转化、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三是依托专业第三方,搭建信息对接与信任平台。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机构或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整合与中介协调功能,开展专利价值分级披露和常态化路演,以信息的公开透明缓解跨组织协作中的信息不对称。

  提升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平台能力。首先,探索多元资金投入模式。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财政让利与信用背书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失灵的前端环节;采取“先投后股”方式,既为平台建设提供启动资金,也通过股权收益形成循环支持。其次,打造专业精准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聚焦垂直产业,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建设专业化平台,深耕细分赛道并提供精准服务;实施“柔性引才”与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平台联合高校院所、企业共同培养专业人才。最后,建立市场导向的现代治理与运营模式。建立快速响应的项目筛选与决策机制,以市场化指标为绩效考核重点,动态调整资源支持力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搭建平台开放共享网络,拓展线上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响应效率。

  健全全链条政策保障体系。建立跨部门、全周期的政策联动机制。形成由科技部门牵头的常态化统筹推进机制,通过定期政策会商、信息共享和问题协调,加强各部门政策一致性。围绕科研设施开放、成果转化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关键事项,推行跨部门联审联管。绘制科研成果转化全周期政策清单,明确各阶段主管单位和责任分工。健全垂直贯通、分层落实的政策执行体系。在国家和省级政策框架下,统一核心操作标准,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高频事项制定操作指引,减少基层执行中的理解偏差。构建“省级统筹+地方承接+园区服务”的分层分类政策网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作者:王辉 邱蕾,分别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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