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11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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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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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9月11日 Fri
2026年09月11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1日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1083破49号

  本院于2026年8月10日裁定受理玉环杰仕健身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18日指定浙江星汇律师事务所为玉环杰仕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玉环杰仕健身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0月23日前,向玉环杰仕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5幢14楼;联系电话:1585862221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玉环杰仕健身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玉环杰仕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平顶山善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亚诉被告平顶山善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剑:

  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0403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梓玮、红河玮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腾冲市旺悦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永常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

  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李梓玮、红河玮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张永常支付劳务费7100元;2、判令被告李梓玮、红河玮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张永常支付自2026年6月30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1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计算资金占用费;3、判令被告腾冲市旺悦莓有限公司在未结清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前述款项;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4: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和田县祝庆玉石店(个体工商户):

  本院受理原告任永明诉被告和田县祝庆玉石店(个体工商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131民初2044号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小双:

  本院受理原告杨健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203民初57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岩脚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司锋雁、方强: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诉被告你方信用卡纠纷案件,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饶市璐扬灯饰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严丽丽、彭桂萍、林淑萍、钟玲玲、黄丽、花林芳、程惠丽、杨霞、姜英、杨飞等10人与你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玉劳人仲字[2026]第16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资料。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6日15时在本委第2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地址: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793-2553871。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饶研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介兰与你公司关于劳动关系待遇一案(玉劳人仲字[2026]第17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资料。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6日9时在本委第2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地址: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793-2553871。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保勇:

  本院受理原告保定市竞秀区鑫鑫烟酒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冀0602民初30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0180元。案件受理费55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博睿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杨宏军:

  本院受理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将依法承担责任。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海刚、陈子玉:

  本院已受理原告姜康诉你们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录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继峰(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4****1752):

  本院受理原告张福英(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7****1768)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2802民初64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团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龙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邓保华诉你与利川市龙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鄂2802民初8379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谋道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002民初8339号

  赵广辉:

  本院受理的许昌市领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广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25年7月23日解除;2、判令被告支付所欠租金42603.58元,利息11929.00元(以42603.58元为基数,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第13.3条,按照最晚应当缴纳租金次日起,即2025年3月16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算至2025年12月20日),承担违约金15722.75元,合计70255.33元。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即2026年10月29日10点00分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庭14(318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翟别虎: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判决:“被告翟别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29999.74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强峰: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判决:“被告强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1986.02元及截止2026年9月7日的利息3373.74元,并支付以本金41986.02元为基数,自2026年9月8日起按年利率9.97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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