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4日 Fri

公告(13-16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04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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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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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9月04日 Fri
2026年09月04日

公告(13-16版中缝)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庆东、钟亮、孟艳琼、林瑞娟、陈勇、阳波、余俊霖、李彤熹、吴欢:

  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等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2935、2866、2852、2887、2904、2913、2918、2926、2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三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以上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云0322民初3237号

  郑智华、王月花: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智华、王月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云0322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由被告郑智华、王月花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截至2024年7月21日的借款利息43384.1元,并支付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51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郑智华、王月花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5464号

  鲍雅倩: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鑫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鲍雅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22民初5464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被告鲍雅倩负担152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5997号

  王健军:

  本院受理原告周敏诉被告王健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59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含补充证据材料)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1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6114号

  陆桂均:

  本院受理赵景英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61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5916号

  刘云、王志琼、安徽瀚雄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郑国忠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59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5964号

  夏明安:

  本院受理任丽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59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合肥和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克千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鑫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和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克千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23民初107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青铜峡市仁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代玉荣与你公司拖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青劳人仲字[2026]第19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飞:

  本院受理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孙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22民初861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0606元,并以实际欠付代偿款为基数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2025年2月27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至全部代偿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孙飞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7853号

  安徽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忠贵与被告安徽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8民初5908号

  邓玉东、河南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玉朋:

  本院受理原告孙得良诉被告邓玉东、河南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王玉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8民初590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司法鉴定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们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点30分到鹿邑法院技术室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并质证鉴定材料,逾期不到,视为送达及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颖、雷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被告杨颖、雷海燕信用卡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426号、(2026)黔0103民初5427号两案的民事判决书,你方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缘、杨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等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6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以上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邱诗喻: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邱诗喻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629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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