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25日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公告
陶小孩:
本院受理原告丁佳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常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马子敏:
本院受理的(2026)黔2328民初3515号王天会与周少辉、马子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0月10日9点在本院龙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闽0211民初3047号
陈明良:
本院受理原告陈亚花与被告陈武宗、陈明良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211民初3047号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杏林人民法庭(4)开庭审理;如需第二次开庭,则定于第一次庭审后第30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杏林人民法庭(4)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漫漫、张小龙、李碧云、解为坤、谢波涛、王慧、张小春、谢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九时在本院黄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飞、张梨、郭建华、黄成海、闫景荣、鲍振峰、叶瑞峰、周礼明、马方龙、张方方、徐敏: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九时在本院黄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803民初1588号
袁点凤: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袁点凤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803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袁点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947.21元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本金6947.21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5日起按年利率1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袁点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苏州森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告知书》【濂人社监薪支告字〔2026〕13号】要求支付江会豹、江新喜、夏华胜等190名工人工资4056535.22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濂人社监薪支决字〔2026〕22号】,责令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江会豹、江新喜、夏华胜等190名工人工资4056535.22元,加付拖欠工资0.5倍的赔偿金2028267.61,两项共计6084802.83元(大写:陆佰零捌万肆仟捌佰零贰元捌角叁分整)。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2026年8月24日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浙江远翔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限期改正指令书》【濂人社监令(2026)25号】要求支付李自微、洪秀朋等21名工人工资145812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濂人社监罚告字[2026]第02号】,拟对你单位处以罚款15000元;《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告知书》【濂人社监薪支告字〔2026〕23号】,责令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李自微、洪秀朋等21名工人工资145812元,如未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我局将在《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内加付拖欠工资0.5倍的赔偿金72906元,两项共计218718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柒佰壹拾捌元整)。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2026年8月24日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德亮(公民身份号码6124011992****5174):
本院受理原告安康市汉滨区郭春副食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陕0902民初3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新国:
本院受理原告杨松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304民初2215号
胡毓敏:
本院受理原告马荣侠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2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作议:
本院受理抚松县抚松镇国宇水果批发店诉胡作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抚松县综治中心二楼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武汉牙达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汉口院区: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鄂〔2026〕0103监处催3号)。本局于2026年2月12日已向你单位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鄂〔2025〕0103监行处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支付乐恒道等四名员工2025年3月至6月期间工资28861元,并按应付金额50%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4430.5元,合计43291.5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武汉牙达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汉口院区: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鄂〔2026〕0103监处催4号)。本局于2026年2月12日已向你单位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鄂〔2025〕0103监行罚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本机关对你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鄂〔2025〕0103监行罚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2、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鄂〔2025〕0103监行罚1号)第十六日起至你履行之日止,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合计1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南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牛中勤:
本委受理申请人刚雪峰与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南仲字第157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及组庭方式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如你放弃选定,本委将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3日9时在本委仲裁二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庭审后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选定、不申请回避、不出庭,视为自行放弃仲裁权利。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殊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黄殊荣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29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黔2730民初4033号
张卫东、张秀林、张利、金沙县久峻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平庄石粉厂: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沃达斯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钱明、卢勇、谷锐、巫正文、郑会斌、张继凤、张卫东、王先来,第三人金沙县久峻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利、张秀林、金沙县平庄石粉厂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30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益、翟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县支行与被告王益、翟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3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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