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20日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527民初1573号
李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洪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527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洪宝73400元;二、被告李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洪宝利息(以18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以54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三、驳回原告李洪宝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527民初1434号
张钰苹:
本院受理原告李书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527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钰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书杰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8%,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书杰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晓勇:
本院受理的山东定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通过电子方式、邮寄方式向你发送过法律文书,均未能成功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703执恢5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拍卖)等执行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你名下的房产。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霆、寿县谐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霆、卞修才、寿县谐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422民初3098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案件受理费8088元(原告已预交7723元),由被告李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管玉良:
本院受理原告孙左仓与被告管玉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章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柱与被告章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发胜、程国会:
本院受理原告张新与被告李发胜、程国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新沂市梓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宝惟范特种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沂市梓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宣成志、淮北市玉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宣成志、淮北市玉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4472号
程然、陈春生:
本院受理原告赵学峰诉被告程然、陈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44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含补充证据材料)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与王婷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908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休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正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本院以常规送达方式均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86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汪纲华:
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汪纲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868号],现依法向被告汪纲华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雯:
本院受理原告陈兴发与被告陈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136号],现依法向被告陈雯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8日15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05破28号之一
2024年11月14日,本院根据债权人宁波忆巢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摩天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到2025年4月29日,经确认,普通债权金额279583.08元,职工债权金额为9200元;截止2025年4月29日,本案发生的破产费用共计922元,由管理人垫付,实际清偿0元,现债务人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管理人已查实宁波摩天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清偿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因此请求宣告宁波摩天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5月16日裁定终结宁波摩天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9037号
高喜:
本院受理倪超臣与高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10003号
李聪:
本院受理原告王瑞才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1000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野:
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素娟与被告无锡佰万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扬名法庭第三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230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曾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230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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